合同仲裁是什么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3:57 339 人看过

一、合同仲裁是什么程序

合同仲裁程序为:

1、合同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机构受理其仲裁请求,并向双方送达相关文书;

3、组成仲裁庭后,对该合同纠纷开庭进行仲裁;

4、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

二、合同仲裁的调解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可以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3、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协议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

4、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

5、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翻悔的,仲裁庭应进行仲裁。

三、合同仲裁的管辖

仲裁管辖,是指各个仲裁机关在受理经济合同争议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问题。一般来说,划分仲裁管辖权限,是从方便当事人、方便仲裁机关审理和裁决的执行等因素来考虑确定的。

1、地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标的大小、多少来划分和确定由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

3、指定管辖,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4、移送管辖,是指仲裁机关对自己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给便于审理的仲裁机关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仲裁相关文章
  • 仲裁程序是否与司法程序相同?
    不属于司法程序,但具有司法一些特点,如仲裁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程序(arbitrationprocedre)是指双方当事人将所发生的争议根据仲裁协议的规定提交仲裁时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签名申请书。劳动仲裁程序真的应该撤销吗劳动仲裁程序是不应当被撤销的。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023-07-15
    235人看过
  • 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有什么不同
    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即你自己已放弃了诉讼的权利,所以认为仲裁和诉讼可并存是错误的。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一旦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
    2023-06-14
    332人看过
  • 仲裁员仲裁程序怎么走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
    2023-06-12
    402人看过
  • 购房合同仲裁的程序明细
    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三、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四、裁决阶段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024-05-09
    220人看过
  • 2022合同纠纷仲裁开庭程序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程序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4、调解。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
    2023-03-04
    204人看过
  • 合同纠纷怎样走仲裁程序
    一、合同纠纷怎样走仲裁程序1、找仲裁委员会去告他们,递交你手写的仲裁请求信还有你们之前签的那份协议。2、仲裁委员会看到符合条件的就能帮你立案,然后就会在5天内发个通知书给你。3、仲裁委员会也会把他们的规定和你能请的仲裁员名单寄给你。4、最后就是开庭了,你得亲自去参加仲裁。《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二、合同纠纷只能仲裁吗1.去到约好的仲裁委,递交书面的仲裁申请跟仲裁协议就行了;2.仲裁委收到材料后,如果符合条件就给你发个立案通知,通常是5天内搞定;3.仲裁委还会把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单寄给你们;4.然后就是组建仲裁庭,大家都来参与仲裁啦。《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024-07-01
    167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程序的中止?仲裁时限的计算
    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如遇有某些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致使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可以中止仲裁程序。关于中止仲裁程序的具体条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诉讼中止的规定办理,如职工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结案的等,均可中止审理。另外,对于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待答复、工伤鉴定、仲裁委员会之间委托调查、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情形,使得该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时,也可中止仲裁程序。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审理程序。中止仲裁程序后,仲裁审理时限中止,也就是暂时停止仲裁审理的时间不计入仲裁办案时限内。仲裁时限从恢复仲裁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3-06-08
    135人看过
  • 劳动力仲裁的作用是什么仲裁程序复杂
    一、劳动力仲裁的作用是什么仲裁程序复杂劳动仲裁能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和劳动秩序呢!看法律条文就能知道,它就像打官司前的热身活动,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问题,先得走这个程序。比如,当你跟公司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辞退、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赔偿金等方面闹矛盾了,就可以找劳动仲裁帮忙。所以说,劳动仲裁就是处理这些劳动纷争的好帮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诉讼必须经过仲裁吗不能直接诉讼,须先仲裁。若劳动争议
    2024-07-09
    90人看过
  • 仲裁裁决补交社保的程序是什么?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2、录入企业版软件: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②打《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③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一、所需要的材料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
    2023-04-03
    371人看过
  • 合同争议仲裁的概念及特征,合同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争议仲裁的概念及特征合同争议仲裁的概念是合同争议仲裁指发生合同争议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作出裁决。合同争议仲裁的特征如下:仲裁是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从实践上看,合同争议不能协商、调解解决的,许多当事人都习惯于选择仲裁方法解决争议。这主要是因为,同法院审判相比,仲裁方法比较灵活,程序相对简便,解决争议及时、迅速,所需费用又不多。仲裁作为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已在国际上得到普遍承认,许多国家制定了仲裁法律,设置仲裁机构来处理争议案件。二、合同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合同争议仲裁程序如下:1.合同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仲裁机构受理其仲裁请求,并向双方送达相关文书;3.组成仲裁庭后,对该合同纠纷开庭进行仲裁;4.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三、不服合同仲裁结果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
    2023-06-19
    167人看过
  • 合同仲裁中的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能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可以申诉吗如果当事人是对民事判决、裁定的强制执行有异议的,不是进行申诉,而是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的,则法院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对于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
    2023-07-19
    321人看过
  • 经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在哪里仲裁管辖
    经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承诺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建议表示完全同意。经济合同的仲裁管辖包括了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一、经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经济合同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1.要约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称为受约人。要约人在要约中要向对方表达订立销售合同的愿望,并明确提出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要求对方做出答复的期限等。2.承诺这是受约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表示完全同意。要约一经承诺,即表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对合同的成立起着决定性作用。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要约中没有规定期限的,应按其合理期限考虑,即双方函电的正常往返时间加上必要的考虑时间。二、经济合同在哪里仲裁管辖仲裁管辖,是指各个仲裁机关在受理经济合同争议案
    2022-10-01
    425人看过
  • 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救济程序是什么?
    一、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救济程序是什么?(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1995年我国《仲裁法》确立了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撤销制度。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我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仲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的行为。(7)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予以撤销。(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存在着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
    2024-01-16
    226人看过
  • 我国的仲裁程序是指的什么
    一、我国的仲裁程序是指的什么我国的仲裁程序是指: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5.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与司法审判的两审终审制不同,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二、仲裁条款无效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以下: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中
    2023-05-22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仲裁一般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在约定仲裁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 第二,仲裁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更多>

    #合同仲裁
    相关咨询
    • 合同仲裁程序经由和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0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开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和附件。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人员。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 合同仲裁程序如何进行?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1
      合同仲裁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当事人符合条件申请仲裁;2、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受理;3、开庭仲裁;4、制作仲裁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房屋租赁合同仲裁的程序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
      (1)申请和受理。 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
    • 合同纠纷有哪些,仲裁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首先准备仲裁申请及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参加仲裁庭审理、辩论、质证;最后由仲裁庭调解或者及时作出裁决。不接受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 仲裁程序,仲裁开庭审理的步骤是什么,仲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
      仲裁庭成员确定后,仲裁庭即依法成立,就可以进行审理。但仲裁是开庭审理还是根据仲裁申请书和答辩书进行书面审理的方式,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开庭审理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仲裁的开庭审理主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通过当事人开庭日期。开庭日期确定后仲裁委员会须按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通知当事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