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应如何补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06:59:12 79 人看过

一、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应如何补救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如何办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可以报警处理,报警后警方会对债务人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情节轻微的,可能会批评教育;如果情况较严重的,会给予治安处罚,可能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如何进行维权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可以报警处理,报警后警方会对债务人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情节轻微的,可能会批评教育;如果情况较严重的,会给予治安处罚,可能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n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已经起诉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一、已经起诉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因拒不履行义务而需要强制执行。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主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2、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属于债权的个别清偿程序。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消灭问题。此外,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
    2021-10-20
    89人看过
  • 债务人对进入破产程序的异议
    一、债务人对进入破产程序的异议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二、破产案件是非讼案件吗破产案件是非讼案件。非讼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包括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非诉案件有三种,即: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新修民诉法第177条又加了两种非诉案件,即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在特别程序之外,新增加的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实际上也属于非讼程序。三、破产案件可以不交税吗公司如果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2023-04-24
    286人看过
  • 连带之债,如果债务人免除其中一人的债务,对连带债务人内部有什么影响呢
    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履行,导致的分险增加、费用增加等损失,其它债务人均可以拒绝对此承担责任,而且一旦标的物灭失,将对债务人的债权产生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2024-04-21
    338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破产怎么办?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4-05-07
    448人看过
  • 债务人破产连带保证人起诉
    1、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28
    101人看过
  •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能否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不能再执行其债权。而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一、破产程序怎么转换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
    2023-06-22
    238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破产执行程序
    一、连带保证人破产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处于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中止其未结诉讼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与事务之初为其留有准备接手继续诉讼的时间而已,所以管理人就任后应当在最短期间内恢复诉讼,有的国家立法对此规定有具体期间。这与旧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将诉讼中止后采取错误的债权确认方式、并对争议以非诉讼裁定方式解决,法律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对处于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中止执行,是为了保证对债务人财产的统一共同执行,为了保证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这种个别执行的中止在破产程序中是绝对不允许加以恢复的。据此,中止诉讼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程序措施,而中止执行则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具有实质性影响。所以,对从债务人既然不中止诉讼,当然也就不应中止执行的推论,或者相反的推论,混淆了破产程序中中止诉讼与中止执行不同的法律性质,都是不能成立的。对保证人这部分诉讼不中止并继续执行,势必会影响保证人的求偿权
    2021-10-25
    229人看过
  • 如何避免个人破产后债务处理带来的连锁反应
    一、如何避免个人破产后债务处理带来的连锁反应避免个人债务纠纷的产生的方式有: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二、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2023-10-06
    268人看过
  • 多少债权人同意进入破产程序
    债权人不需要按债权比例申请破产,只要是债权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一、企业破产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二、破产程序的特点有哪些与其他民事诉讼程序相比,破产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又是解决企业破产的专门的法定程序。破产案件的处理首先要符合破产程序的专门规范的要求,只有在破产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二)破产申请程序中,只有破产申请和人和被申请人,没有原告和被告。破产程序是由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破产申
    2023-06-29
    220人看过
  • 连带之债中免除其中一人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之债中免除其中一人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
    2022-07-13
    64人看过
  • 还没有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叫破产债权人
    一、还没有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叫破产债权人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因此,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叫破产债权人。二、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二)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三)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而从债务人一般财产中受清偿的请求权。对物的请求权只是破产法上的别除权。(四)必须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和不能诉求的债权(如自然债权),不是破产债权;可以诉求,但债务标的不能强制执行,也不能成为破产债权,其债权人都不是破产债权人。三、破产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破产债务人是享有破产债务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是:(1)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同时,应当提交有关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
    2021-11-25
    417人看过
  • 债权人未起诉能否进入破产程序
    一、债权人未起诉能否进入破产程序不需要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即可。在《企业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二、破产重整的原因是什么由于重整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目标不同,破产法对适用重整程序的破产原因需要作扩大的规定。这就是,企业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也可以适用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换句话说,企业法人无论是基于已经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还是将要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都可以申请企业重整。所以,重整原因的范围比一般破产原因的范围大。这一概念体现了对企业困境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符合重整程序拯救企业的制度目标。根据破产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
    2021-11-28
    210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破产可以申报债权吗
    一、连带债务人破产可以申报债权吗如果保证人是企业的,企业在保证责任期间破产的,债权人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务,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二、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意事项1、注意债权申报的时间。债权申报最短不少于30天,而最长不超过3个月,所以侵权人要注意在这个时间段内申报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同,要注意在申报的时候注明债权是属于担保债权,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据。3、债权人可以出席债权人会议,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三、连带债务人的求偿权如何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如果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我们可以通过
    2023-04-26
    279人看过
  • 连带债权一人诉讼时效中断,其效力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延长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措施在诉讼时效快到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
    2023-06-04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连带债务人进入破产流程怎么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3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流程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
    • 连带债务人一方欠债倒计入破产程序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3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
    • 如何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6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 如何理解连带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申报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如果担保人是企业,企业在担保责任期内破产,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务,从而实现债权。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 想要知道破产中的连带债务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1
      破产债权人与破产的连带债务人间的清偿关系问题,是指在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全体或数人被宣告破产时,破产债权人如何实现其债权这个问题在破产法的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例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尤其是多个同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时的清偿问题;无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破产时的清偿问题;以及在我国曾普遍存在的横向经济联合关系中,合伙式联营的负有连带责任的全体或数个联营者被宣告破产时的清偿问题;新破产法可能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