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20:33:01 365 人看过

1、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款项的使用途径,借款人和贷款人都要受合同的约束2、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途径使用,属于合同违约3、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贷款人可以采取的措施的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

一、欠款不还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债权人应注意哪些方面来预防债务风险

债权人应注意以下方面来预防债务风险:

1、重视对债务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2、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是否有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全,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7、如果能够采取担保措施,债务人应尽可能提供担保,因为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贷款人的义务有哪些呢

1、依约提供担保。

借款人应依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该项义务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

2、如实申报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

3、容忍义务。

在贷款人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该项义务基于约定产生,未作约定的,借款人有权拒绝贷款人对借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请求。

4、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按期支付利息。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双方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据前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在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数额的确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6、按期返还借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据前述方法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车贷逾期的处理:如何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分期车贷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贷款人还款,如果对方还是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来抵扣债务。如果本人是担保人,在替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分期车可以过户给别人吗分期车不可以过户给别人。具体如下:1、车还在分期付款暂时不可以过户给别人,必须等贷款还清之后才能过户;2、过户时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和证明。车辆过户的流程怎么走1、过户大厅照相;2、填写过户合同;3、领取顺序号,等待受理;4、窗口递交手续,出过户票;5、工商及市场盖章;6、缴纳费用,领取过户票;7、户籍所在地车管所拆牌、拓号、变更牌照、选取新号牌、出新行驶本、登记本。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
    2023-07-11
    263人看过
  • 借款人不归还贷款借款人应如何维权
    一、借款人不归还贷款借款人应如何维权借款人不归还贷款,为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债。胜诉后债务人拒不执行判决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二、贷款无法偿还怎么处理1.向身边人求助。(1)当无法偿还贷款时,则只能尽可能向身边人求助。(2)所以,建议贷款人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去申请贷款。2.向银行申请展期。(1)贷款机构多次追索借款未果的话,权利人会直接对抵押物进行处理以便还清剩余欠款。(2)如果事出有因,可以提前三十日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3)银行调查属实,且认为符合条件的话,会予以批准,且
    2023-11-13
    349人看过
  • 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会有什么后果
    借贷双方所签订之借款合同,是由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贷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贷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若借款方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理使用该笔资金,贷款方可有权终止发放该笔贷款、提前将其收回或直接解除该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4-08-12
    282人看过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借款到什么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的合同,主要是在合同上规定借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签订合同。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一、借条怎样写有法律效力借条需要写明借款的情况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说明借条实际上就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等,由此可得,借条需要写清楚债务关系,借款数额和时间等信息,并且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二、借钱给别人的借条怎么写?借条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要写明的内容有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
    2023-06-22
    347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7-29
    351人看过
  • 解决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使用借款
    借款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银行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2、借款人逾期不还贷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3、借款人因使用贷款造成损失浪费或者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应当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同借款人如何脱责1、根据共同借款人的约定来进行分摊;2、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共同人的意见进行协商分摊;3、倘若大家意见都不一致,则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分摊;4、协商不成,只能由当地政府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与判决解决。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
    2023-07-11
    214人看过
  • 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
    一、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1、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不一定可以不还款,具体是否需要还款,与贷款人是否是因为没有放款而违约有关。若是,借款人可以自己并未实际收到贷款人支付的资金为由不履行任何还款责任。且对于此种违约情形,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如期发放借款。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2、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民间借贷怎么样降低风险1、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不但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如何,还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过赖账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贪图高息
    2024-01-25
    144人看过
  • 约定了借款的用途,借款人是否可以不按用途使用
    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而且对于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对其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4-04-27
    382人看过
  •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在合同中规定借款的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的协议。签订借款合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合同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始为成立。合同成立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告确定。但如果合同条款不平等,则可能导致合同被撤销。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在合同中规定借款的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的协议。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借 款 合 同 的 法 律 规 定 是 什 么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与借款人权益相关的条款履行义务。2. 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与出借人权益相关的条款履行义务。3. 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贷款用途,禁止用于违法活动。4. 借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还款来源,禁止使用非
    2023-09-06
    441人看过
  •  借款人将银行贷款转借他人,法院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解释》规定,若银行贷款并转借给他人,且转借利率高于贷款利率,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将被认定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合同将被认定无效。若个人或企业从银行贷款并转借给他人,若其符合“以高利转贷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条件,法院将认定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赚取利息差为目的,其转借约定的利率明显高于贷款约定的利率的,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如何认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行为属于高利转贷罪,该罪是指高利转贷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犯有高利转贷罪,违法
    2023-11-14
    281人看过
  • 借款人失联,如何处理未还贷款
    一、借款人失联,如何处理未还贷款借款人消失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及其副本。若是借款人满足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确认其为失踪人,然后由该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二、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会有哪些后果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三、欠钱不还起诉如何举证欠钱不还起诉的举证内容如下: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
    2023-07-16
    40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借款人违约未还贷款
    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1、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2、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借款人没有钱还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
    2023-07-06
    223人看过
  • 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怎么办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7-27
    255人看过
  •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人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如何加罚利息?
    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2023-04-23
    39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 借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4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如果改变借款用途对借款人造成损害,借款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用贷款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28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借款人没借还可以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不能。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用途去办贷款可以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3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对借款用途作出规定的,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因改变借款用途对贷款人造成损害的,贷款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 民法典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能否解除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4
      1、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可以对其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