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不必须书面。租赁房屋时,租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未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不能确定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买平房用交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吗
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法定合同包括哪些
法定合同包括如下:所有担保、抵押、质押、存款、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说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房屋出租期限如何规定
房屋的出租期限由租赁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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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免租期是否要约定在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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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书面形式是否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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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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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是否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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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要租赁,最好要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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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是否需要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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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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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书面约定和合同约定的区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完全不同的看法。书面约定固然是有效的。但是怎么看后来的行为?我认为,后面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以未调高的租金交付既是一种履约行为又是一种邀约行为。出租方接收了未调高的租金,是承诺。这种承诺是以行为做出的。而且长达数月之久。因此,这个承诺推翻了原来的调高承诺。如果出租方否认自己以行为推翻了书面的调高合同,要举证。但是如何说明自己的工作人员有过错,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是有难度的。出租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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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免租期是否要约定在合同内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3房屋租赁免租期需要约定在合同内,以免后期实际履行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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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的合同不需要书面合同可以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0房屋租赁合同不是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但是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的,如果合同的租赁期限因此而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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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应由哪些方面约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9对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房屋的基本情况,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 (二)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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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需要修改,房屋是否能租赁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31根据法律规定,房东或房客可以更改原《房屋租赁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 一、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当以下方式处理: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