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2:06:45 51 人看过

一、河池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二、河池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所有权相关文章
  • 河池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
    一、河池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无费用。二、河池船舶名称核准的受理条件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三、河池船舶名称核准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四、河池船舶名称核准的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
    2023-05-14
    486人看过
  • 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需要那些条件?
    (1)登记船舶的照片(五寸侧面照片);(2)船名取得的文件;(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4)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合法文件:A、渔业船舶购买取得所有权应交验购船发票或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B、新建船舶应交验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C、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以及法院判决取得所有权的,应提供相应法律效力的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文件。(5)除新建船舶以外应交验原登记机关出具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6)证明船舶所有人身份的文件:A、属于企业的,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B、属于私人船舶挂靠企业的,除提供A项所指的文件以外,还应提供企业与个人关于船舶所有权登记问题的有关协议或合同。(7)从境外购进的渔业船舶,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准予进口渔业船舶的批准文件。
    2023-04-25
    382人看过
  •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的流程及其材料
    办理主体: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浙江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办法》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580-2022812受理窗口:海洋与渔业窗口办公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一、申报条件1、本区主机功率183千瓦以下的非远洋捕捞渔船、渔业辅助船舶(渔业公务船、油船、制冰船除外)2、本区搭载12人以下的休闲渔业船舶的登记、发证二、申报材料1、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2、经审核批准的“浙江省渔业辅助船审批表”和“渔业船舶准购准造证明”3、船舶侧面五寸照片一张4、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表5、建造合同和出厂证明书(新建渔船)6、购船发票或买卖合同原件和交接文件7、元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8、乡镇(街道)渔业船舶来源证
    2023-06-12
    402人看过
  • 汕头濠江区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时间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5(工作日)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正)(2013年)第十四条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
    2023-05-28
    161人看过
  • 河池船舶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池船舶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二、河池船舶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
    2023-05-14
    312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二、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1.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
    2023-05-18
    177人看过
  • 河池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河池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依据渔船船用产品的不同特性将其划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1.A类产品需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并需查验渔船船用产品认可证书方可装船使用。属于A1类的(单台发证),取得认可证书后按照出厂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属于A2类的(批量发证,限制500台(件、套)以内),采取出厂检验或不定期抽检方式进行检验。2.B类产品需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并需查验产品合格证方可装船使用。3.C类产品需查验产品合格证方可装船使用。二、河池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三、河池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
    2023-05-18
    157人看过
  • 盐城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盐城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盐城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五十四条渔业船舶登记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附件扩大免征
    2023-05-13
    250人看过
  • 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什么样
    一是精简部分证书证件内容;二是统一部分证书证件样式;三是更新部分证书证件内容;四是统一证书证件纸张封皮。优化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本着“依法规范、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的原则,主要围绕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对海洋和内陆渔业船舶相关证书证件样式进行了修订完善,旨在方便渔民群众,减轻基层负担。一、品牌是否有所有权品牌是有所有权的,而且经常与商标权混淆在一起。因为范围大小不同,所有权是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使用权只是在一段时间内、一定范围内享有的使用权。所有权范围比使用权范围大,使用权包含在所有权之中。有处置权。所有权人享有处置权,而使用权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价值不同。所有权不产生附加价值,使用权产生附加价值。二、所有权包含什么权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
    2023-02-27
    328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么?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取得、转让以及消灭船舶所有权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有的,也应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何更换?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换发方式: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当书面叙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023-08-14
    362人看过
  •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为?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为船籍港。船籍港,也称“船舶登记港”、“登记港”。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船籍港的名称应在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内载明,并在船尾明显标出。其特点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船籍港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依居住地或经营地就近选择。船籍港管理是指船舶登记港海事机构对所登记船舶的管辖,对船舶及船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海上交通安全意识。
    2024-04-30
    307人看过
  • 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收费吗
    一、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受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定依据《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四、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河池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
    2023-05-14
    157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收费吗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收费情况不收费二、嘉峪关船舶登记受理条件(一)予以登记的条件: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3.属当地管理机构登记管辖;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5.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二)不予登记的情形:1.申请人不能提供权利取得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事项与权利取得证明文件不一致的;2.第三人主张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且能提供依据的;3.申请登记事项与已签发的登记证书内容相冲突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2个或者2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
    2023-05-18
    391人看过
  • 河池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新办)需要什么材料
    一、河池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新办)需要什么材料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12个月以内的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居民身份证渔业船员申请职务晋升需提交原渔业船员证书院校毕业生初次申请职务证书需提交院校毕业证书二、河池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新办)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1、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6周岁;(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三)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考试或考核,对考试或考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渔业普通船员证书。2、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
    2023-12-21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取得原因的不同,船舶所有权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船舶的原始取得主要是建造。当新船建造完毕,即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权登记... 更多>

    #船舶所有权
    相关咨询
    •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船舶所有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注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方式和日期;(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六)船舶建造商名称、施工日期
    • 如何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31
      船舶所有权申请书:(一)申请书填写完整、规范,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一致。(二)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三)材料齐全、有效。(四)申请人身份符合规定。(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其他要求: 1.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齐全。 2.船舶名称经过核准。 3.对需移交档案的船舶,船舶登记档案符合相关要求。
    • 办理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需要什么文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抵押登记的书面报告; (2)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 (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建造中的渔业船舶的建造合同复印件; (4)抵押书面合同复印件 (5)渔业船舶渔船船东互保的证明和文件或有关保险公司的保单复印件。
    • 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儿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