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的审理—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4 22:07:36 219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强制医疗程序的审理。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选项C.D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可知,强制医疗应用“决定”而非用“裁定”。被害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而非提起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n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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