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理论上,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称为双方代理,视为代理人滥用代理权,后果是该双方代理行为,除非事前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否则,法律不承认其效力。但在司法实务中却经常发生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在同一个案件中,分别为利益相对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代理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此种代理行为合法性缺少必要的研究,对这种现象也不予深究,一般予以准许。
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代理诉讼,从表面上看,是委托的不同的人,不是双方代理,但律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十四条也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也就是说,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均不是本人接受委托,取得代理权,而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取得的权。这样,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案件中利益相对的不同当事人的委托,取得在同一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的代理权后,又指派自己的工作人员(律师),即使是不同的律师出庭代理,从理论上讲仍属双方代理,只不过接受双方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律师事务所。因此,这种代理行为从理论上讲是违法的。
在实践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在同一案件中,分别代理双方当事人的代理行为对当事人是有害的。因为在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中,有案件讨论制度,即律师将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的、疑难复杂的问题,提交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集体讨论、研究。这样,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代理同一案件,假如双方将案件提交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研究,分析出具有倾向性的意见后,将很难保证双方的代理律师仍能忠实尽职地为委托人的利益工作,并有将自己知悉的自己当事人的案件秘密泄露给对方的客观现实;而且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为同一个案件对簿公堂,在感情上、在事实上都存在代理律师不能撕破脸面、毫无顾忌、理直气壮进行攻防的情形,因此对当事人是有害的。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有下列代理行为,均应视为律师滥用代理权,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
(一)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律师代理原告,一个律师代理被告。
(二)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律师代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另一个律师代理原告或被告。
(三)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律师代理原告或被告,而另一个律师代理与原告或被告利益相对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代理人可以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吗
197人看过
-
律师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吗
391人看过
-
代理人能不能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403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申请复婚可以委托
433人看过
-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300人看过
-
司法鉴定必须双方当事人当场吗
112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申请复婚,私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代办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3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或调解)。 不亲自出席再婚手续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复婚手续是不能代办的。
-
双方代理、双方代理、双方代理、自己代理订立合同的效力有什么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自己代理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双方代理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代理人同时为合同关系中的代理人和相对人,或同时为合同关系中的双方代理人,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由一个人实施。现行法律未对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订立合同的效力作出规定,实践中对此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订立的合同有违代理的本质特征和诚实信用原则,
-
代理双方理解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1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的情况,即一个人既作为卖方的代理人又作为买方的代理人。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当然无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