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2:01:45 379 人看过

一、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利。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一)、无证开叉车向哪里举报?

无证开叉车向安监局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通过考核的;

3、未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员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特殊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二)、矿山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2)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3)对任何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企业职工具有下列义务:1)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3)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4)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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