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公司破产程序法律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04:06 246 人看过

一、SIPA清算程序vs.《破产法》特别清算程序

在美国,证券公司清算可以由SIPC根据SIPA提起,也可以由证券公司或其债权人根据《破产法》提起。依据《破产法》第7章第三节启动的特别清算程序没有SIPC参与,具有适用范围广、程序缓慢的特点。SIPA清算程序仅适用于SIPC会员公司,具有适用范围窄、程序优先、迅捷的特点。SIPA清算程序实质上可视为破产程序,该程序需要依据《破产法》的许多规定来进行,7不过考虑到《破产法》的某些一般性条款可能无法实现SIPA的目的,SIPA要求《破产法》第1、3、5章和第7章第1、2节在尽可能与SIPA一致的程度上适用。SIPA清算程序具有优先于《破产法》特别清算程序的效力,即使证券公司已经被依据《破产法》提起破产诉讼,SIPC仍可通过申请客户保护令介入并主导证券公司的清算过程。美国通过专门的证券公司破产法律程序和专门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发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作用。

由于有SIPC介入并保护投资者,SIPA清算程序又区别于《破产法》特别清算程序。主要表现如下:

(1)SIPA清算程序需要SIPC参与并保护客户。SIPA清算程序给予客户优先地位,其他债权人只能从债务人的普通财产中接受清偿。SIPA清算程序可以使SIPC提前介入,即一旦发现问题就可启动清算程序,而且SIPC有自己的基金,可以使客户的损失得到较快的补偿或降低到最低程度。成立35年来,SIPC共参与314起清算程序,共向客户支付现金和证券合计达141亿美元,99%以上的合格投资者从SIPC那里收回了其投资。因此,SIPA清算程序比《破产法》特别清算程序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2)两种破产程序的托管人职责存在差别。SIPA的托管人应最大限度以证券来偿还客户债权,SIPA甚至授权托管人从市场上购买替代证券来满足客户对特定证券的要求。而《破产法》的托管人除交付客户名义证券外,应尽快将除客户名义证券外的其他证券转换为现金,再将现金分配给债务人的客户,以偿还其债权。《破产法》的托管人无权分配除客户名义证券外的其他证券,也没有资金去购买替代证券。

二、SIPA标准清算程序vs.直接付款程序

如果SIPC确定其会员已经破产或有不能履行客户义务的危险,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即可启动清算程序。根据客户债权额的大小等条件,SIPA清算程序分为标准清算程序和直接付款程序,直接付款程序实质上相当于简易清算程序。

1.清算程序启动的条件

无论是标准清算程序还是直接付款程序,其启动条件都是相同的。如果美国证监会(SEC)和自律组织(SRO)——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等,知悉证券公司已经或即将陷入财务困难,应立刻向SIPC报告。SIPC根据下述两个标准判断是否介入会员公司清算并为其客户提供保护:(1)会员已经不能履行其对客户的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义务的危险;同时(2)会员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之一:①根据《破产法》第101条已经破产,或不能履行到期债务;②是未决程序中的主体,在该程序中已经为其指定了接管人,托管人或清算人;③不符合《1934年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或不符合SEC、SRO的财务责任规则或客户证券担保规则;④无法对其是否遵守上述财务责任规则或担保规则进行必需的测算。如果经过判断无需SIPC介入并动用基金来偿还客户,证券公司可在SIPA程序之外自愿清算业务,自律组织可以提供其认为适当的帮助或监管,以保护证券公司客户的利益。

2.标准清算程序

根据SIPA,标准清算程序首先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启动。如经确认符合上述启动清算程序的条件,SIPC应向地区法院申请客户保护令。如果债务人同意或无异议,法院应立即签发客户保护令。否则,法院应在3个工作日(或法院决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理或举行听证会。如果会员没能提出有效异议,或经听证确认其符合法定清算条件,法院仍须签发保护令。签发保护令后,地区法院对债务人被告及其财产拥有排他的管辖权。在签发客户保护令的同时,地区法院必须任命由SIPC指定的托管人和托管人律师负责会员清算事宜。破产法院应就托管人和托管人律师的公正性举行听证会,并考虑客户、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和SIPC等提出的反对理由。如果经确定证券公司赔偿额少于75万美元,且其客户少于500人,SIPC可以任命自己或其雇员担任托管人。

地区法院签发客户保护令、任命托管人后,应将案件移交同一司法区内的破产法院。此后,破产法院对本案拥有全部管辖权,拥有原地区法院的所有权力和义务。破产法院主持解决与债权或其他诉讼有关的争端,不过很大程度上限于行政性事务,其他方面则受SIPA制约。可见,SIPA将标准清算程序分为两个分支,地区法院负责清算程序的启动,破产法院则执行清算的具体细节。

3.直接付款程序

如果所有客户债权总额小于25万美元,并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SIPC可启动直接付款程序。直接付款程序比标准清算程序更加简便、快捷,SIPC无须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但应按SIPA规定向客户发出直接付款通知。客户须按规定的方式在6个月内申报债权。确定客户净权益债权后,SIPC采用直接向客户支付证券或现金的方式及时偿还客户债权,但直接付款程序并不处理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整个直接付款程序在法院之外进行,实质上是SIPC和债务人客户之间的交易,但破产法院仍然可能介入与直接付款程序有关的争议。如果债权人认为直接付款程序侵犯了其债权,可在收到直接付款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债务人总部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SIPC自认为直接付款程序不宜继续,可停止直接付款程序并向法院申请客户保护令,直接付款程序转化为标准清算程序,已经进行的程序继续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美国融资融券制度
    美国融资融券制度在美国信用交易体系下,基本上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美国融资融券交易的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场化在美国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监管当局从活跃市场同时又要有效地防范风险的目标出发,制订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则。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围内,融资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发完成。在融资融券的资格上,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而证券公司之间,同样可以相互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与交易客户之间,只要建立在"合意"的基础上,实际上也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活动。2、信用交易体系与货币市场回购市场紧密联系美国的货币市场基本上是对机构开放的,各个机构都能够在货币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开展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或者证券。而在货币市场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工具就是债券回购。日本融资融券制度日本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完成。日本的专业化融资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征:1.证券金融公
    2023-04-24
    219人看过
  •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区别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证券公司(zhengqangongsi)破产清算程序2009-11-0114:451、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市场破产是指证券公司(zhengqangongsi)发生支付不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情况时,由法院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法院主持,公平处置证券公司的债权。破产程序终结后,证券公司主体消灭。国际证券市场已经发生多起证券公司破产的实例:1997年日本三洋证券、小川证券、山一证券破产。韩国高丽证券破产、中国香港地区正达行证券公司破产。根据报道,中国的大连证券、新华证券、佳木斯证券的破产案件已经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金融机构的破产应该受一国《破产法》的规制,特别是在破产的程序性规定上,可以准用破产的民商事程序。但是金融机构的破产与一般企业的破产在实体性规定上具有较多的不同点。各国在破产法之外均有特别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
    2023-06-09
    264人看过
  • 美国用法律制度保证诚信
    美国之所以诚信是有一套法律制度,没有进行法律制度是不能完成的。香港所有的房产证是靠契约,大部分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是靠契约来证明他物的产权。契约如果没有律师签字,政府也是不给你注册的。所以如果不通过律师去实行维权的话,可能你会遇到很多的问题。中国因为是刚刚开始这样一个市场经济的过程,而且刚刚开始纳入到信誉和法律的条款范围之内,因此还没有多数的购房者去聘请律师,也包括刚才说的我们说的政府诚信、其他方面的诚信,也包括律师诚信的问题,有的消费者认为律师收费多,还没有养成习惯。遇到问题你会发现付的律师费是合适的,如果更多的消费者使用律师保护自己的权利会更好,这样有利于对发展商自己的监督和对自己业主的保护,和对法律条款的利益。到现在为止,消费合同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说清楚,那样合同可能像书那样厚,消费者都看不懂,不可能。但是市场经济恰恰是在完全不契约的情况下,用法律和律师进行保护。如果消费者能够更多用法
    2023-06-07
    102人看过
  • 美国证券公司破产与投资者保护的基本立法
    一、1938年《破产法》第60e条1938年以前,美国《破产法》没有针对证券公司破产中客户债权保护和证券公司破产的特殊问题作出专门规定。破产证券公司的客户被当作普通债权人对待,除非他们能够追回破产证券公司持有的现金和证券。1938年,国会修正了1898年《破产法》,其中第60(e)条规定了破产证券公司客户的三个清偿顺序:(1)当证券公司破产时,客户首先收回能具体确定为其财产的现金或证券。(2)未能通过上述取回权获得清偿的客户,有权按证券账户净权益比例,优先于普通债权人从独立基金(singleandseparatefnd)中获得清偿。证券公司为所有客户账户持有,但不能确定在具体客户名下的现金和证券构成独立基金。(3)如果客户净权益没有从独立基金获得足额清偿,未获清偿的余额,由客户和普通债权人一起从普通财产中受偿。由于独立基金经常不足,第60(e)条保护客户的效果并不理想。二、1970年《证券
    2023-06-06
    90人看过
  • 证券公司破产案司法解释将制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某扬昨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最高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及金融市场纠纷案件的调研和审判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审理金融电子化服务、证券公司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破产等新型案件适用法律的研究,抓紧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关于明年的审判工作,肖某扬表示,各级法院要依法惩处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之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犯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妥善审理国有企业公司制战略性改组和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纠纷案件,准确慎重地认定国有企业改制合同的效力,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保障国有企业顺利完成战略性改组。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严把破产案件受理关,遏制个别地区刮破产风、搞破产运动,遏制那些导致银行债权被大量逃废的现象,防范因金融债权的大量悬空而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肖某扬强调,各级法院要加强对因非法金融活动或者金融机构的违法行
    2023-06-09
    198人看过
  •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证明制度
    公证制度是国家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人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第三条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构。公证处应当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2023-06-06
    357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探析
    一、引言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国内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监管、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原因,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正备受困扰,尤其是证券市场的监管频频陷人困境。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二、我国现行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我国现行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由《证券法》、《公司法》以及300多个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所构成,其中以现行《证券法》的12章214条内容为核心,我国现行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主要就是由这部《证券法》的相关条款所规定。以《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施行,对于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证券市场长期健康有序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不足。首先
    2023-06-06
    199人看过
  • 美国不动产交易保障制度——公证托管制度
    不动产交易充满了风险。对开发商来讲,这种风险除了受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销售状况和广告费用的支出等因素影响外,还要受到房屋交易纠纷等的影响;对消费者来讲,也同样充满了诸多不确定性。具体到一项交易中,卖方可能会担心房屋产权过户后拿不到余款、买方贷款失败无法履行契约、买卖进行中买方突然不想买而提出悔约等;买方则会考虑付款后会不会拿到房屋产权、房屋因其他原因无法过户时所付出的价款能否取回、卖方一屋二卖、卖方可能会恶意欺诈、房屋本身存在质量或权利瑕疵等。为了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以增加买卖双方的信任度,各国都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其中,美国的不动产交易保障制度——公证托管制度(escrow),因为制度本身设计简单、过程合理且相对比较完善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成为其他国家设计相应制度时的观念来源和制度范本,如日本的不动产交易保障制度和台湾地区的成屋履约保证制度等。本文将对这一
    2023-06-10
    85人看过
  •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程序构建
    合理的个人破产程序可以有效预防个人破产制度设立后个人破产案件的激增,防止司法系统被拖垮。此立法目的之实现主要依靠以下两种程序性手段:1.设置必要的前置程序。必要的前置程序是对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进行有效过滤的重要手段,如德国个人破产立法就设置了债务清偿庭外和解程序和庭内和解程序,只有在两个前置程序都失败后才会进入正式的破产审判程序。即首先在债务人咨询机构的协助下进行庭外和解,庭外和解失败后在咨询机构出具庭外和解失败的官方证明等文件后债务人才能申请启动个人破产程序。个人破产程序启动后先进行庭内和解,庭内和解期间暂停对债务人破产申请的审查。此外,《德国破产法》第309条第1款赋予了法院在因少数债权人的异议而使程序陷入僵持时的强制通过债务清偿方案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提高了程序效率。[18]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第151条规定:债务人对金融机构因消费信贷、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现金卡契约而负债
    2023-04-24
    96人看过
  • 【公司清算程序】完善我国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的法律思考
    【内容提要】由于《公司法》未对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作出规定,导致债权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影响了公司退出机制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危及了市场经济秩序。作者在此借鉴域外公司法的规定就完善我国公司强制清算制度从四个方面作了具体阐述:一、强制清算应由法院组织;二、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三、强制清算的情形;四、关于强制清算的程序。【关键词】强制清算股东债权人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1条的规定,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实质意义上,设立清算程序的目的是对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和社会经济秩序的保护。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公司清算有自愿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①《公司法》第191条后半部及第192条所规定的清算为强制清算,为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自愿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
    2023-05-03
    397人看过
  • 证券公司的存管制度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现在个人证券账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有指定的银行负责管理,即使证券公司倒闭也不会影响的个人资金。实施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证券公司将不再接触客户保证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从根本上杜绝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的行为。第三方存管制度有效地在证券公司与所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之间建立隔离墙。具体而言,实施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后,客户可以在存管银行网点或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业务,在存管银行的系统中生成客户保证金账号,在证券公司的系统中生成客户号。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由证券公司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据登记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计算客户的交易买卖差数;由银行负责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的转账、现金存取以及其他相
    2023-03-12
    498人看过
  • 保险公司“管制性破产”程序与司法破产程序衔接中的法律问题-王巡生律师
    关键词:保险公司管制性破产程序司法破产程序内容提要:我国现有立法中对保险公司的“管制性破产”程序与司法破产程序的衔接方面的规定尚存在不明确、不合理的问题。为了提高效率、促进公平,在控制保险公司经营的“管制性破产”程序中已经申报的债权应当由管理人予以登记确认并公示,有关争议应当通过债权确认之诉解决;在监管机构指定行政清理组时,同时指定托管组和清算组,则既可以分工协作快速地处理相关问题,又可以把清算组指定为管理人。在控制保险公司资产的“管制性破产”程序中,其清算组如果被指定为管理人,则应当包含编入管理人名册中的中介组织和监管机构委派的人,以避免利益冲突问题;在解决有关保险保障基金的代位债权争议问题上,应当设定监管机构的争议解决渠道,同时设定司法程序中的解决渠道。一、问题的提出按照我国现行立法,主管保险公司破产是司法职能,即保险公司的破产程序是法院管辖下的司法程序制度。但是,这种司法破产程序制度
    2022-04-16
    143人看过
  •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特别程序亟需建立
    由于没有专门的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法律制度,甚至也没有更宽泛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法律制度,当下对于经营状况恶化的高危证券公司主要采取由监管机构主导的、以责令关闭、债权收购或登记和业务托管或转让相结合的行政性退出方式。这种方式被形象的概括为行政破产。其基本内容和步骤是:(1)由证监会宣布对问题证券公司行政关闭或撤销;(2)对个人债权由人民银行再贷款,同时地方财政做担保,予以收购;(3)对机构债权包括银行贷款登记在册,由新设的实业公司或另一家证券公司承担,或者等待清算偿付;(4)分割业务与牌照,把问题证券公司的业务、客户及牌照分别转给其他证券公司。这种行政主导的退出方式主要着眼于压缩系统风险,防止危机扩散,其好处是不会对经济造成过大的冲击,不会形成社会动荡,当事各方也容易达成协议。但是,这种退出方式是以中央银行的大量再贷款为基础的。在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被陆续撤销、接管时,为弥补客户交
    2023-06-09
    104人看过
  • 美国的遗产税制度
    目前,美国联邦政府和绝大部分州政府都开征了遗产税。美国的联邦遗产税始于1788年。当时只是临时课征的税种,时征时停。直到1916年联邦政府开征总遗产税后,遗产税才作为经常性的税种被固定下来。为了减少偷税行为和公平税负,美国又在1924年开征赠与税,作为遗产税的补充税种。美国的联邦遗产税实行总遗产税制,以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作为课税对象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并设有扣除项目和抵免项目。如联厂政府规定,慈善捐赠可以从遗产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美国许多富人就利用这一点大做文章,为慈善机构捐款,在公众面前树立慈善家的形象。1976年以前,美国遗产税和赠与税分设税率,分设抵免项目和扣除项目,为就为偷税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美国在1976年把遗产税和赠与税两税合一,命名为“统一转移税”。合并后的统一转移税在基本结构上与个人所得税相似,先按财产所有死亡时的财产市场价格估算总遗产价值,再减去各种扣除项目
    2023-05-05
    48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美国公司授权书公证认证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中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证明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美国公司授权书显然形成于国外,因此进行公证、认证程序。
    •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1、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是规定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参加审理行政案件中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程序制度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者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义制度、回避制度和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3、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刑事诉讼法律制
    • 股份制公司破产的破产程序及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包括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4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1、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是规定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参加审理行政案件中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程序制度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者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义制度、回避制度和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3、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刑事诉讼法律制
    •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2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和出售而发生的净损失、证券交易差错损失、非常损失、违约和赔偿支出、捐赠支出等。非常损失指因发生自然灾害等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项资产净损失(扣除有赔偿的部分)。违约和赔偿支出指违反合同、协议或结算、清算制度等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