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履约能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9:20:17 459 人看过

企业履约能力,是指企业完全履行购销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的能力。企业履行义务的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支付能力等;在考察生产能力时,主要考察对方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交货能力。考察履行能力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一、民间借贷合同审查的主要要点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审查的主要要点是:

1、主体是否合格,对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主体真实性的审查,审查主体的合法性,应当审查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是否合法,审查主体信用程度;

2、利息协议是否合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

3、保证审查是否有效,在担保贷款时,必须以审慎的原则考察担保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和信用程度,以及是否具有实际的补偿能力。

二、加强履约能力建设对于施工企业有何意义?

履约能力主要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履约能力主要是就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按照合同价款对建筑施工合同中工期、质量的履行能力。对于施工企业,履约能力则全面体现为企业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和服务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新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施工企业队伍日益壮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也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形势将促使企业更加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有效率的资源,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高、大、特、深等高科技含量工程的不断涌现,促使大型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强强联合的产生,大型建筑企业的竞争也就更加集中在质量的竞争和速度的竞争,如何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管理工作,提高履约能力,对于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行业内声誉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无履约能力被执行人什么意思
    如果是征信有问题,那会影响贷款,但没有履约能力被执行人和征信不一定有直接关系。一、没有抚养权人对孩子有影响吗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是不会影响子女的,因为征信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不同,并没有强制措施,只是影响借款人个人的信贷业务,与子女家人无关。但是如果银行金融机构起诉你,那么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父母是“老赖”,对于部分政审严格的学校来说,孩子的资格审查很有可能无法通过,更严重的会影响参军、报考军校、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考试等。总而言之,如果只是征信黑名单,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顶多是个别买房、办卡之类的影响,千万不要上升到失信人,那么影响会大多了。二、不交物业管理费会不会影响征信被物业起诉不交物业费是否会影响征信,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在被起诉阶段,则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如果是在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后,经过审判,当事人需要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况下,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
    2023-03-03
    483人看过
  • 债务不履行要承担什么违约后果
    债务不履行要承担的违约后果: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当债权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民法债务不履行的发展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债编于1929年11月制订公布,自1930年5月5日施行,其间历经七十载之岁月洗炼,复于1999年4月公布债编增修条文,并从2000年5月5日开始施行,迄今施行已届满五周年。五年来我国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解释适用债务不履行规定的态度,是否仍承袭其既有立场,或是亦有响应学界意见,而在某些问题上改变看法,诚值研究。本文之撰写,旨在响应此一问题意识,探讨我国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近来在债务不履行这一重要问题上所表示的基本观点,并在必要范围内试加评析,期能增进实务与学界之对话,有助于我国民事法学之发展。关于债务不履行的种类和概念,我国台湾地区最
    2023-08-10
    223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的定期履行?
    该段文字强调了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表进行全面的履行,否则债权人可以进行严厉的拒绝。同时,部分履行债务和提前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都是违反债权债务规定的。根据合同约定,当一个人需要履行其债务时,他或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表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归还贷款等债务。债务人应当进行全面的履行合同的义务。对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进行严厉的拒绝,因为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话,往往会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不能达到真正的实现。部分履行义务是在履行期限内进行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的行为则属于提前履行义务,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的行为则为迟延履行义务,其实是违反相关的债权债务规定的。 【解答】如何判断债务人是否部分履行债务?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情况并不少见。判断债务人是否已经部分履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债权人的要求和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如果
    2023-08-31
    389人看过
  • 履行债务超过标是否能追偿债务
    履行债务超过标的能追偿债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身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另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部分债务,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相同的份额。另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的份额的,另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一、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指什么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指连带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两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责任大小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责任超过自身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或当事人约定。二、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人分为按份的共
    2023-03-08
    121人看过
  • 无履约能力纠纷案
    1986年5月18日,河南省外贸汇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公司)与深圳外贸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签订005号和006号两份购销合同。005号合同规定:汇源公司供给开发公司国际中级毛绿豆3000吨,每吨价格985元,总货款2955000元,于同年6月20日前交货,并负责办理商检证、免疫证、产地证、供货证和化验单。需方开发公司在合同生效后预付22万元定金,5月底付足货款的50%,包括定金共1477500元;货物在当地装上车船板后再付货款的40%,余10%的贷款平仓结清。006号合同约定:汇源公司供给开发公司原苎麻2万吨,每吨价格3600元,总货款7200万元,于同年6月30日前交5000吨,其余在7月至9月底分批交付;需方开发公司在合同生效后,于5月底前预付批货款的5%,后陆续付出批货款的90%,下余5%平仓结清。上述两份合同还分别对质量、运输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开
    2023-06-08
    464人看过
  • 债务合约是指什么
    债务合约是一项法律合同,是对债券发行者和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减少了经理人员随意支出可获得现金流的机会主义行为,在保障资金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相关知识:债务合约的特征通常情况下,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比没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更可能采用可增大收益和资产的会计政策。就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来说,它们与关于利息保障倍数的限制性条款联系与紧密,便越有可能采取那些能提高此财务比率的会计政策。债务合约有两个关键特性。一个是在新兴市场国家,债务合约的期限很短,另一个特征就是债务合约经常是用外汇计价的。债务合约的这些特性造成了三种机制,而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危机通过这三种机制,又使信贷市场的不对称信息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促使金融危机的爆发。债务合约的作用债务合约提供了约束经理人员支付未来现金流承诺的工具,它也会减少经理人员随意支出可获得现金流的机会主义行为。因为债务支付是法定的,它强迫经理人员支付可能被错误使用的基
    2023-06-01
    190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履行债务的能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7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据此,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出现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财产为留置财产。
    • 履约能力主要指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8
      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说得简单一点,就是看一个民事法律主体有没有能力针对其签订的合约负责,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对于合同利益的实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债务要支付违约金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1
      法律分析 因为不可抗力不能支付金钱债务,不需要赔偿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 债务违约什么法律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7
      债务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 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 保证人与债务人另行约定债务效力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7
      保证人与债务人另行约定债务效力是什么? 根据具体的情形确定,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不应当大于主债务,是担保从属性的必然要求。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大于主债务的,如针对担保责任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担保责任的数额高于主债务、担保责任约定的利息高于主债务利息、担保责任的履行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等等,均应当认定大于主债务部分的约定无效,从而使担保责任缩减至主债务的范围。 尽管当事人有关担保责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