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对股东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也就意味着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对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不存在混同的情况,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其存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适用
(一)客观要件
一人公司股东利用有限责任,滥用控制权,转嫁公司经营风险和损失,谋取不当利益,是构成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客观要件。包括两点:一是滥用行为;二是结果要件。
1.滥用行为,指股东不尊重公司独立性、公司形式,使控制股东与公司在资产、财务、业务、机构、人员上混同,最终致控制股东与公司人格上混淆。一人公司主要存在如下情形:(1)股权资本严重不足即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权资本与公司从债权人处筹措的债权资本之间不成正比。包括,公司开办之初股东出资低于最低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显著低于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雇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标准;公司在营运中因控制股东的行为导致的资本不足。(2)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即当股东个人财产与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或股东不遵从法定程序,使—个理性人无法区分公司与其股东各自独立的利益和人格,则股东有限责任例外原则适用于该公司。当股东为法人时,原有法人的财产与新设一人公司之间存在复杂的经济往来关系。如,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被控股公司或母公司操作,子公司虽是独立法人,但无独立财产,故难保证自身意志的独立性,可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即当事人以迂回方法避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但却足以使某项强行法立法目的落空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为回避契约上的不作为义务而设立公司;为避免原公司交易上的债务而设立新公司;债务人为避免强制执行,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实物出资而成立新公司。
2.损害结果。即上述滥用行为致债权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此严重损害,指公司大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债权人债权到不到实现。
3.因果关系。即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种关系须是原因和结果之间存在的内在必然因果联系。
(二)主观要件
指行为人具有侵害一人公司独立人格、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谋求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过错。在不是公司或股东一方的过错,交易方在明知一人公司为空壳公司或资本不足仍与其交易的,认为起自愿承担了交易失败的商业风险,受害方无权主张适用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综上所述,一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除了满足上述要件之外,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注意方式,在必须同时具备基本要件的基础上,还要注意考虑具体适用方式的区别与技巧,努力避免对有限责任制度产生不当的影响。(2)限制适用切勿扩大,要防止对特定案件中有限责任例外适用作扩张性解释,不能随意扩大适用,严禁受害人以外的其他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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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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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8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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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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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4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1、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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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债务应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5如果公司出问题了,股东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离的。但是股东在以下情况下需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未按章程缴足出资的,在欠缴额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