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的障碍和风险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51:42 473 人看过

一、股权继承的障碍和风险有什么

1、股权继承的风险是,有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会禁止股权继承。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有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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