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执行费必须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5:21:17 410 人看过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时,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一、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用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强制执行费用收费标准

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按照案件类型和金额大小分为不同的比例,案件类型分为普通诉讼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和破产案件。金额分为几个阶段,它们分别是无执行金额、一万元以下、一万元到五十万元、五十万到五百万、五百万到一千万和一千万以上。其中,无执行金额的申请执行费用为五十元到一百元,一万元以下的,每个案件是五十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费用相关文章
  • 参照执行是必须执行吗
    一、参照执行是必须执行吗1、参照执行不是必须执行。参照执行是指与法律文件适用对象相近的单位不再制定专门法律文件,而是要求相近单位参考该法律文件并仿照执行;而执行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七条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第八十三条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第八十四条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二、拘役是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不是公安机关执
    2023-08-10
    172人看过
  • 恢复执行必须换法官吗
    不一定,符合规定法官应当回避的情形时才会更换法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一、我的宅基地被别人确权当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确权时,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提出处理申请,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处理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后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二、对司法拘留证据不服的复议期限对执行司法拘留不服复议期限的规定是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三、申
    2023-02-25
    119人看过
  • 法院醉驾判决后多久必须执行
    醉驾判决拘役是法院判决过后立即执行的。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一、醉驾什么时候拘留首先我们要弄清楚,醉驾并不是拘留,而是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当发生醉驾时,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然后在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2023-03-19
    140人看过
  •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必须要严格执行吗?
    一、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必须要严格执行吗?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是必须要严格执行的。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就其审理的仲裁案件所作的裁定。仲裁庭应当在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依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决定,少数仲裁员的意见可以作成记录附卷。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体或者多数仲裁员署名,并写明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和地点。二、仲裁裁决的种类有哪些?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来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
    2023-04-13
    465人看过
  • 多久必须完成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期限是二年。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
    2023-07-04
    134人看过
  • 执行中查封房屋公告必须要法院院长签字吗?
    一、执行中查封房屋公告必须要法院院长签字吗?执行中查封房屋公告是必须要有法院院长的签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二、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2023-06-17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 更多>

    #执行费用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强行交房是必须执行的对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法院判强行交房如果对方不执行可申请法官强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为有判决书作为依据,既便是被执行人找不到,也可强制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 法院必须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8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判决书必须法院执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 不需要公告。如果其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 执行现场必须要法院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 拆迁法院必须强制执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申请,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