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赎职行为能否国家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9:21:26 144 人看过

一、法官渎职行为能否国家赔偿

法官执行职务活动中有渎职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受害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二、渎职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

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进一步的扩大解释: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客体要件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三)主观要件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本章犯罪没有目的犯。

(四)客观要件

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法》不能沦为挡箭牌
    云南蒙自民警吉忠春枪杀市民案日前爆出最新消息,蒙自县公安局已与被害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协议称,因为吉忠春是县公安局人员,其造成的后果给潘家造成极大伤害,警方一次性赔偿潘家包括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5万元。(3月26日《云南信息报》)也就是说,蒙自公安局为自己的警察非法开枪,为自己的枪支管理失误买单已成定局。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范围: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蒙自公安局赔偿这55万不是有法可依,而是一种概念的模糊。其实,吉忠春开枪不是职务行为,而是地地道道的犯罪行为,蒙自县公安局却代吉忠春履行了赔偿。就因为是公安局枪支管理系统没有严格按照枪支管理制度造成的,于是公安局就大方买单,把纳税人当成了结结实实的冤大头。再分析一下,假如吉忠春不是警察,他产生这样的后
    2023-06-06
    161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中法院能否申诉
    在国家赔偿案件中,法院司法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进入国家赔偿程序。由于对赔偿数额不服,并担心对个案的国家赔偿影响法院形象等原因,实践中,有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不服生效赔偿决定,向上级法院申诉的现象。对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可否申诉,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无申诉资格。一、法院自身赔偿时,不应具备申诉的主体资格申诉是法律为诉讼当事人提供的一种审判救济途径,即申诉人(诉讼当事人)认为终审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也就是说,申诉的对象仅限于诉讼当事人。如果允许法院申诉,势必将法院混同诉讼当事人的地位。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职权,作出生效赔偿决定,法院也代表国家先行履行赔偿义务,这时法院的权利义务应当一致。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看,法院赔偿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赔偿主体,也不是赔偿金的实际支付机
    2023-04-24
    308人看过
  • 家人能否代为打官司?
    可以。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法律上奶奶能算委托监护人吗1、法律上奶奶不能算委托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只要父母在世,没有丧失监护能力的,孩子的监护权应不容许委托,除非基于被监护人有教育或受照顾的必要。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
    2023-07-06
    69人看过
  • 国家侵权行为由谁负责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一、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三条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
    2023-04-07
    113人看过
  •  我国是否能够强制执行国家赔偿金?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伤残赔偿金可以被冻结,并用于清偿债务的强制执行。但需注意,伤残赔偿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该笔资金。但在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时,需要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伤残赔偿金可以被冻结,并用于清偿债务的强制执行。2、伤残赔偿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该笔资金。但在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时,需要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用。 【被执行人财产】伤残赔偿金用于清偿债务时,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费用如何保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当清偿债务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部分,可以责令其提前清偿。而根据同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先清偿所欠的劳动报酬和医疗费用。因此
    2023-08-29
    229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的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
    2023-03-29
    243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能否支撑国人的精神
    张生贵国家赔偿法的终极目标不是赔偿,而是遏制权力违法,也即赔偿不是目的,不违法才是根本,弄清这个立法理念或价值,才能真正使国家赔偿法的精神落到实处。12月1日修订完毕的《国家赔偿法》生效实施了,比之原来的《国家赔偿法》有三个方面的进步,其中最主要的进步是精神赔偿金被写入法律,成为国家赔偿的义务之一。国家赔偿法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法律名称是国家赔偿法,但条文中规定无请求则无赔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仅仅是一个时限问题,赔偿义务机关必须在两个月之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这里规定的是赔偿请求人,不象侵权法中规定的是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等着赔偿请求人提出请求才决定赔偿,这样的规定令人纳闷,在民事法律中一般规定赔偿义务人主动履行赔偿责任,但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消极等待,即无请求无赔偿,另外,赔偿责任多大,是否赔偿一般来由司法机关裁决,由法院断
    2023-06-06
    28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律法规能行得通吗
    一、国家赔偿法律法规能行得通吗《国家赔偿法》修改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与《国家赔偿法》一样,其也应当坚持不溯及既往原则。具体来说,对于《国家赔偿法》修改决定颁布前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国家赔偿法》修改前认为应该赔偿,修改决定认为不应该赔偿的,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修改前的规定给予赔偿,不能因为修改决定已将该行为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而不予赔偿。(2)《国家赔偿法》修改前认为不应该给予赔偿,但修改决定认为应该赔偿的,如果原侵权行为在修改决定生效前已经终止,则适用《国家赔偿法》修改前的规定不予赔偿,如果侵权行为持续-51-到修以撤疋王戥后戟石发生仕修以吠疋,土取厶J口,则迪州修以伏定的规定给予赔偿。(3)《国家赔偿法》修改前的规定和修改决定均认为应该赔偿,但赔偿标准不一样的,从更有利于赔偿请求人的角度,应该适用较高的标准。(4)适用《国家赔偿法》修改前的规定
    2023-06-06
    394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为何秘密进行
    法律综合知识
    1986年10月29日,李某伟之妻在家中被杀,李某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4年后,真凶落网。2002年6月,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某伟无罪。李某伟获得赔偿共36万元,其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25.9万元,营口市中院赔偿10万元。按说如此惊天冤案本该引起社会轰动,为何直至今天李家人才敢向媒体透露呢?因为,当时两级法院再三告诉李某伟和家属,千万不要告诉新闻记者。(见4月15日《时代商报》)即使从宣判李某伟无罪到给予李某伟36万元赔偿,都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也难脱私了之嫌,因为它没有完整地依照法律程序,甚至简某掉了最关键的法律程序——公权力尤其司法权力的运行本应置于监督之下,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而辽宁、营口两级法院在李某伟一案上,却有点不够光明磊落。我们现在有理由怀疑,36万元赔偿与必须为其保密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二者是不是互为条件?这种公权力与公民之间的私了,可能有如下
    2023-04-24
    242人看过
  • 因不认为是犯罪行为被超期羁押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因不认为是犯罪行为被超期羁押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可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超期羁押主要看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无过错,若无过错,应属合法超期羁押,若有过错,则属违法超期羁押。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内容包括有哪些?《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
    2023-03-01
    221人看过
  • 法官说法:国家赔偿法规定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1)首先,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侵权指控不能脱离产品本身,如电脑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造成的损失减少的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人或被告的营业利润可以被视为侵权赔偿的数量。(2)当被指控侵权产品的包装设计,比如说侵犯了外观设计专利权,那么在计算赔偿的金额时,专利权人可以利用饮料包装瓶的产品,并且也必须从销售利润下降或者是设计包装产品销售的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依据。(3)对于设计的专利的权利人既没有实际实现自己也没有授权别人这样做,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专利没有实际实现,涉嫌侵权的没有造成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一、专利侵权如何取证?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二、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方法包括哪些?专利侵权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
    2023-05-07
    187人看过
  • 赎职罪会赔偿损失吗
    渎职罪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公民或者其他单位的损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由国家财政负担。渎职罪是一类大罪,并不是具体的罪名。以渎职罪中的滥用职权罪为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如何对渎职罪进行处罚如何对渎职罪进行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很多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
    2023-03-06
    379人看过
  •  行为人是否因国家赔偿而构成犯罪?
    在国家赔偿责任追究之后,若行为人未被认定为犯有犯罪行为,则不能将其行为定性为犯罪。因为国家赔偿责任追究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在国家赔偿责任追究之后,若行为人未被认定为犯有犯罪行为,则不能将其行为定性为犯罪。因为国家赔偿责任追究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 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权利标题: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权利行政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维护国家法制、保障公民权益的职责。然而,在履行职责
    2023-08-27
    84人看过
  • 国家是否应该为境外人员杀人行为赔偿死者家属?
    当然不可以要求国家赔偿。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对公民进行了侵权,被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相应的损失。但是境外人员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主体不适格的情形,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当然不能,通过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的方式来寻求救济。所以如果境外人员杀人,其必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不可能要求国家赔偿。宣判无罪能要求国家赔偿吗国家赔偿,又可以叫作国家侵权损害赔偿。一般是国家为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支付赔偿金是主要的国家赔偿方式。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国家审判机关。行为人被批准逮捕后,如果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法院会宣告无罪,并且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最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2023-07-01
    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法官渎职行为能否申请国家赔,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7
      法官渎职行为能申请国家赔偿。渎职表现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行使审判职权的工作人员即法官滥用职权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 法官赎职标准?法律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9
      法官涉嫌渎职的,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举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 国家赔偿能否进行协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6
      国家赔偿可以进行协商。 关于国家赔偿,可以以调解解决国家赔偿纠纷,建立国家赔偿纠纷调解机制。并且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国家赔偿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国家赔偿纠纷机制的价值基础。 2.合法原则 国家赔偿调解作为法院的一项司法活动,应当符合合法原则。 3.中立原则 法院作为以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纠纷的主导者,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坚守中立原则。中立原则,是指法院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家赔偿纠
    • 哪些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哪些行为不能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种行为。(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
    • 法官判错案国家赔偿后如何赔偿?国家赔偿后能否再要求法院追偿部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3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所你所述法官司判错案是法官行使职权时侵犯了他人权益,所以应由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而国家赔偿后根据第三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