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民法典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8:35:35 305 人看过

一、哪些情形属于民法典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二、不给子女抚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实际中,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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