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多子女的情形下要按照平等、照顾生活困难主体等原则来继承财产,具体如何分配需要结合《民法典》(2021.01.01生效)以下的内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
继承是围绕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继子女没赡养老人能继承老人财产吗,及继承的法定顺序
233人看过
-
老人继承子女遗产程序怎么走
199人看过
-
被继承人的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371人看过
-
老人房屋遗产怎么办子女继承
20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孙子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116人看过
-
多子女怎么诉讼财产继承问题
312人看过
财产继承通常依照下面的规则进行: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已经拟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去世后,财产依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第二,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没有拟定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去世后,其财产依照法定的... 更多>
-
继承法不能继承子女父母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2首先一半作为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不用继承,这是属于母亲的财产。剩余一半一般是母亲和子女平分,前提是父亲的父母不在了,如果父亲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们也可以分。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
-
老人不让子女继承怎么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1、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享有遗产继承权。但相关法律也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立遗嘱人死后,就由遗嘱中指定的人来继承或者获得遗产。故此,如果父母不愿意让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便可以利用遗嘱这一工具来实现自己的想法,在生前安排好自己的
-
无人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无人继承遗产怎么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2无人继承的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
-
子女在财产继承时,继承人不得放弃情形都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4《继承法》 第二条、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分别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其中表明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后才能作出,也就是应当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根据案例,放弃继承权时,老人家尚且在世,决定了其声明没有法律约束力。
-
无子无女继承老人的生前财产能继承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7无儿无女死后财产侄子不能继承,只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来进行继承。如果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发生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