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11 01:10:38 358 人看过

一、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

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原对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债务并未规定联营各方对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

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

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

适用不同的原则所导致的责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我国长期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存在不少困惑。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伙型联营企业规定“可先以联营体的财产清偿联营债务。

《合伙企业法》规定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立法已采取补充连带主义,但是,目前仍然有不少法官未能真正理解并存主义与补充连带主义的区别,没能正确适用法律,我们对此问题必须予以注意。

根据补充连带主义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不是直接清偿责任,而是一种补充清偿责任,即在穷尽合伙企业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后方以合伙人其他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顺序冲突问题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往往同时存在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这时如何确定清偿这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这是司法实践中必然面临的问题。

对此问题各国法律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

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上采取并存债权原则。

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

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就合伙财产共同受偿,彼此清偿效力不分先后顺序。

双重优先权原则,是指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伙债权人从合伙人个人财产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

我国法律对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与合伙债权人同时对合伙人个人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主张满足自己债权时,如何确定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没有明确规定。

对如何解决两种债务清偿冲突问题,各地司法实践做法不一。

学者认为,并存债权原则着眼于充分、全面地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债权,体现了合伙债务清偿的彻底性和无限连带性,但这种保护是以牺牲、损害合伙人个人债权的利益为前提,对合伙人个人的债权是不公平的。

相反,双重优先权原则区分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不同,划分了两种财产的性质,公平合理地维护了合伙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双方的利益。

建议我国法律规定双重优先权原则,以解决当前清偿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先后顺序不确定、债务清偿责任不清问题。

笔者认为,在有关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合伙企业法》债务清偿条款的规定,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双重优先权原则的价值取向。

更为重要的是,双重优先权原则比传统的并存债权原则较合理科学,对双重优先权原则持反对立场的大陆法系国家,已趋向摈弃并存债权原则,转而规定了双重优先权原则,如德国等,该原则体现了国际法律发展的方向。

今后,人民法院在审理合伙诉讼案件与执行工作中,应适用双重优先权原则合理解决双重债务清偿冲突问题。

合伙的债权人对合伙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即有权主张就合伙财产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

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即有权主张就合伙人个人财产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

二、合伙注册公司该注意那些事项

(1)项目与项目的合作,(2)项目与人的合作(3)项目与技术的合作(4)项目与资金的合作(5)项目与社会资源的合作

2、合作目的与目标商业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标,有了一个共同的创业目标,才能走到一起来,所以目标的正确与合作有很大的关系!也是能否找到合作伙伴的关键,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合作伙伴选择你的主要,当中,合作伙伴对你的项目的可**控性人的因素会很注意!当你有了任何一种资源的时候,在选择合作者,看中的合作伙伴必然有很好的可合作资源,这种资源就是你的合作目的,目标是在行业上的地位,有了清楚的合作目的和目标,合作才能成立。

3、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4、合作过程的投入比例利润分配合作投入比例是合作开始双方根据各自的合作资源作价而产生!因为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关系,也要书面明细清楚;当然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投入也要变化,在开始的时候,就要分析后期的资金或者资源的再进入情况1如果一方没有融资的实力,那另一方的投入会转换成相应的投资占有股,来分配投入产出的利益!根据合作双方约定的书面分配合同,分配双方的利润,

制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6、合作过程摩擦的预防合作双方之间得摩擦主要是后期经营权和利润分配的矛盾,合理的安排合作职责,明晰合作双方的利益,保持一个良好的经营合作氛围,预防摩擦,重视摩擦,解决摩擦!良好的合作心态是解决摩擦的方法!

三、合伙人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情简介】高某自1972年进入徐州某厂工作,1999年某厂法定代表人贾某与贾汪区发改委签订改制协议,某厂资产及债务由原法定代表人贾某买断,该企业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个人独资非法人企业。2007年11月30日,该企业与所有职工达成协议,工龄买断,劳动关系终止,企业按照工作年限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高某继续留在某厂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2月,某厂口头通知与高某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1月29日,该个人独资企业直接申请注销。其后,贾某以企业原有资产出资注册成立徐州某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2月22日,高某以徐州某厂为被诉人,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徐州某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至本案结束期间的生活费等。该企业负责人以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补偿已经完毕,且该厂已经注销,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由拒绝支付
    2022-04-09
    342人看过
  • 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有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承担。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其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主要有以下条件: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二、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
    2022-09-25
    88人看过
  • 企业合伙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关于连带责任有何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
    2023-06-09
    350人看过
  • 有限合伙退伙后承担连带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一、有限合伙人退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本条和本法有关条文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法定退伙情形包括情形: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按
    2023-03-22
    55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解释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一)2006年8月修正的《合伙企业法》从客观上颠覆了我国的破产制度适用的所谓法人破产主义,对于合伙的债务清偿问题,一直以来是适用民事执行程序予以解决的。《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将同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合伙企业如何选择债务清偿方式已然成为理论和实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比较的方法、实证的方法、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适用破产程序、民事执行程序的情境和差异。《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
    2023-07-06
    150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否是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怎么解决
    一、合伙企业是否是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人退伙,怎么解决合伙债务按规定,合伙人退伙后将要处理以下几个问题:1、合伙财产合伙人要退伙,那么需要先结算合伙财产,这也是退伙的合伙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具体结算时,需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如果还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并且也还有未收回的合伙财产,那
    2024-01-03
    126人看过
  • 合伙人的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呢?
    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但是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只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合伙人债务的应该如何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膜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债责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
    2023-07-31
    374人看过
  • 合伙人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再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点击#找律师#,
    2023-12-14
    244人看过
  • 合伙人退伙连带的债务可由其家人承担吗
    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企业)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人(企业)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应当按照该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据以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或者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等。法律咨询:如果合伙人因死亡而退伙的,就其退伙前合伙企业债务还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数额巨大,是由其家人承担吗?律师解答:是。相关法律知识:解散仅仅是个人独资企业消灭的原因,企业并非因解散的事实发生而立即消灭。独资企业的清算即是处理解散企业未了结的法律关系的程序。清算结束,进行注销登记,独资企业才最后消灭。(一)清算人的产生清算人是指清算企业中执行清算事务及对外代表者。清算企业因
    2023-06-05
    231人看过
  • 企业是否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应当对合并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公司合并以后的债权债务应当怎样处理呀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二、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应如何处理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的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三、公司兼并后债务怎么处理公司兼并后的债务处理方式为: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
    2023-04-06
    206人看过
  • 企业不能清偿债务可要求合伙人承担责任
    网友张先生:有一家普通合伙企业欠我8万元货款一直未还,现在已经在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偿还,请问我该怎么办?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车良岐律师:《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7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因此,你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合伙人为被执行人,进而执行合伙人的财产。
    2023-06-06
    459人看过
  • 退伙对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退伙之后要对债务承担责任。司法解释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照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无论退伙是是否分担了债务,退伙后都对其退伙前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合伙开店合同范本(效力概况)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经营场所位于:面积: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
    2023-06-21
    278人看过
  • 权威法官断案: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提要:2006年春,黄某看到宜黄县棠阴镇的某私营制砖厂(合伙企业)的生意很红火,于是提出要求参与合伙经营,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后,订立了合伙协议。协议约定,黄某对其合伙之前的8万元贷款不承担还款责任,合伙后与其他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2006年12月,一场大风把砖窑棚吹倒了,并压塌小轮窑,砸伤了6名工人,经济损失达9万元,原合伙人在信用社的8万元贷款又到了还款期,黄某和其他合伙人在赔偿了6名工人的医疗费用后再也无能力偿还信用社的贷款。信用社多次催付无果后,于2007年3月诉至宜黄县法院,要求黄某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偿还贷款,黄某以与其他合伙人有协议约定为由,不同意承担还款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虽与其他合伙人订立了对合伙之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的协议,但有关企业法规定了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系无效条款,故黄某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点睛]入伙是指
    2023-04-24
    195人看过
  • 有限企业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否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否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否承担有限责任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确定。企业的责任形式,是指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程度,在实际运行中,当其对外负有债务时,企业应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偿付,如其债务额等于资产额,则需以全部资产偿付债务,如资不抵债时,属于有限责任企业就需依法宣布破产;如属无限责任企业,则需追溯无限责任股东的其他财产。企业投资者的责任形式,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程度。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限责任投资者他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财产及其收益对企业债务承
    2023-08-04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企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 合伙债务的清偿由谁承担合伙人有连带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合伙的债务,首先由合伙财产负担。不足部门合伙人有连带责任。不过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合伙合伙人对公司债权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是否应该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17
      (1)世界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都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2)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有无限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如何承担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6
      选择A、B、C、D。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那
    • 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合伙人承担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4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