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七条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第十九条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第二十条
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北京市公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1、人均月收入一千二百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共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百分之五十;
2、人均月收入在一千二百元到一千八百元的其他家庭承租公共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3、人均月收入在一千八百元到二千四百元的其他家庭承租公共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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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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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北京人公租房的政策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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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哪些城市有公租房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01北京公营住宅可以关注当地住宅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获得公营住宅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依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受理,向申请人发行书面证明书的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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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申请的最新相关规定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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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房屋出租管理规定是哪些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91、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依照本规定管理。 3、房屋租赁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4、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租赁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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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1法律分析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包括: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