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后,应该如何处理共同车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8:22:30 185 人看过

男女双方一旦同居生活,那么将会为共同生活付出,除了日常吃穿用,有些会直接置办家业,买房买车这种的。不过一旦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在分手时将分割共同生活的财产,而男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车子能不能参与分配,具体得看另一方是否有相应的付出。

男女未婚同居属于非法吗

1、未婚男女同居算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2、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的解释,非法同居是一种误读。因为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被人们成为非法同居。同居在我国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如果双方均未婚,同居就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是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就会涉嫌构成重婚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同居相关文章
  • 同居解散后双方应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一、同居解散后双方应如何处理共同债务同居解散后的债务如下解决:1.恋人解除同居关系后,如果是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2.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承担。3.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非法同居的证据有哪些非法同居的证据有这些: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
    2023-10-09
    407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和精神补偿要如何处理
    网友提问:我与男方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同居之后生育一子,由于双方了解不够,同居后发现性格脾气不合。我十月怀胎期间,被告从没有过关心与照顾,生活一直在娘家,由我母亲照料。我的精神上也十分受到打击,多次觉得生活很黑暗,思想上想不开,想了此终生。由于父母亲多方劝解,为了将来不后悔终生,把孩子坚持生了下来。到孩子快出生前一个月,被告才与他的家人来看望我。孩子出生时难产,我又是从鬼门关里走一回,男方的母亲与我母亲亲眼目睹我的生产过程。孩子平安出生了,九斤重,而我身体虚弱极了,下部里外缝针,将近二个月一直卧床不起,过月子也是在我母亲那里度过的。我母亲照顾我又要照顾我的孩子,那样的日子是我这一生都难忘的。而男方并没有做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对我没有关心和照顾,对孩子也是不管不问。而后我过多考虑为了孩子的成长,为了有一个团圆的家,他也认错了,和被告又同居生活了。可是,再次同居后生活并没有好转,被告经常吸烟
    2023-05-01
    433人看过
  • 财产如何处理是同居关系解除后的法律义务
    一、财产如何处理是同居关系解除后的法律义务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
    2023-11-02
    309人看过
  • 如何顺利地解除同居关系?
    当事人仅解除同居关系的,应当不予受理。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是不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解除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同居关系是不用解除的,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发生纠纷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程序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若对方纠缠,可起诉到法院。尽量找一些有力的证据,来说明女方有抚养能力,一般孩子会判给女方。若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男方就得出抚养费。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
    2023-07-02
    232人看过
  • 恋爱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合理划分财产
    一、恋爱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合理划分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员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同居财产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官司所需的时间是:三或六个月。因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下,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3-10-22
    181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要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1、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3、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024-04-17
    208人看过
  • 同居关系该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同居关系债务纠纷一、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5、同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二、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对于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
    2023-05-06
    411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法院如何处理?
    1、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2、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4-05-03
    449人看过
  •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属于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只属于同居关系,由双方自行解除即可。一、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有哪些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
    2023-03-12
    109人看过
  • 有小孩的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有小孩的同居关系解除的方式: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若双方同居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需要按照一般的婚姻关系,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一、民法典哪些情况不能办理离婚手续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
    2023-03-20
    386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如何返还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直接返还给男方即可,如果存在部分彩礼在同居期间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了的,这一部分彩礼可以不进行返还。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一、离婚时哪些情况需返还彩礼离婚时有以下情形的需返还彩礼: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3、必须是
    2023-04-05
    169人看过
  • 同居关系如何经过法律解除?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
    2023-06-19
    425人看过
  • 离婚后共同贷款房产如何解除共同债务关系
    一、离婚后共同贷款房产如何解除共同债务关系离婚后共同贷款房产解除共同债务关系的方法是:双方以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偿还不足的协商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时房屋有贷款能过户吗《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房子有贷款是不能够过户给另一方的,只有享有房产所有权,才能够过户。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
    2023-09-29
    374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如何起诉对方
    一、解除同居关系如何起诉对方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法院不予受理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纠纷起诉状怎么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023-11-09
    65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 更多>

    #解除同居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同居关系双方事实成立, 应该怎么解除同居关系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一直以来,国人在讲到同居关系的时候都喜欢加上“非法”两个字,实际上这么形容是不正确的。同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没有违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
    •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怎么解除同居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三、同
    • 解除同居关系后如何分割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1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同居以前一
    • 民法典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应如何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 同居期间的债务,分手后,要共同承担,解除同居关系时,法院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千意见》第11条也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由此可见,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一方个人所欠下的债务,由该方个人负责偿还;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双方可以协商负担比例和方法,协商不成的,可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