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中的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有:对票据权利承担的保证责任;与被保证人共同承担的连带责任等。《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一、票据权利只能原始取得
票据权利并不是只能原始取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票据的权益可以通过原始取得,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具体两种的取得方式如下所述。
1、原始取得。持票人不经任何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权利,包括发行取得与善意取得。
(1)发行取得。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而取得票据,为主要的原始取得方式,亦为其他取得方式之基础。
(2)善意取得。是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所谓善意指的是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判断受让人是否善意应以其取得票据时的情况为标准,且受让人注意义务仅限于对其直接前手。
注意:受让人对其善意与否不负举证责任。
2、继受取得。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权利。通过背书转让、保证、付款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通过质押、贴现、继承、赠与、公司合并或分立、清算等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此种继受取得只能得到一般法律的保护,不能主张票据法上的抗辩切断和善意取得等。
二、信用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
信用担保和保证担保区别包括:
1、保险涉及的当事人不同。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请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信用保险是权利人请保险人担保义务人的信用;
2、保险性质不同。保证保险通过出立保证书来承保,而信用保险是通过保险单来承保;
3、保费性质不同。保证保险中,义务人交纳保费是为了获得向权利人保证履行义务的凭证。信用保险是为了把可能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使自己受到的损失风险转嫁给保险人。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三、支票出票后有什么效力?
支票出票的效力,是指出票人签发支票后,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所承担的责任或享有的权利。支票出票人一经出票,即对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对支票出票人来说,一经签发支票,就应承担担保支票付款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即使支票因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等原因而不获付款,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支票出票人的这种担保责任,从其性质上来说既不同于汇票出票人(在汇票承兑以后)的第二次责任,也有别于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责任。
2、对付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付款人来说,出票人签发支票的行为对其没有强制性的效力,支票上的出票行为本身不会必然给支票付款人赋予付款义务。支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是出票人单方面的委托付款人付款的行为,付款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付款,仅仅一项代出票人付款的权限,而非强制性义务。至于付款人是否接受出票人的委托向持票人付款,则完全由付款人自己决定。可见,支票的出票行为不能约束付款人。然而,付款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向持票人付款的义务,即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资金关系的情况下。对此,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这是票据法规定的义务,而汇票付款人则不受此约束。
3、对收款人的效力
对支票收款人来说,出票人一经签发支票,便取得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权利。由于支票属委付证券,出票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至于付款人是否付款,收款人(持票人)无从确知。可见,收款人因出票行为享有的票据权利,仅是一种期待权,除非付款人在支票上为保付行为,该权利只有在得到票款时,才变为现实权。而为保付行为,并非付款人的义务,也非付款的必经程序,因此,收款人没有请求付款人为保付行为的权利。除请求付款外,收款人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追索权。如收款人遭付款拒绝,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即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必须要满足: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或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才可以行使。
-
银行承兑汇票法的什么是承兑汇票的担保
272人看过
-
开承兑汇票需要什么担保
456人看过
-
承兑银行承担票据责任怎么承担
415人看过
-
什么是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日期是指什么?
345人看过
-
汇票的承兑责任由谁承担
123人看过
-
汇票的承兑和付款必须承担保证责任?
325人看过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
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出票人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30你的这个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是这样子的,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出票人还是要有必备的要求的。首先这个出票人必须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且他要与这个银行有真实的委托付款的关系。要能够提供有法律效率的合同以及发票,并且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还要能够提供一定的担保,有良好的信用保证。
-
承兑汇票的保证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票据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承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票据保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正式保证与略式保证;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全部保证与部分保证。所以即使你们公司已经给票据进行了盖章证明,对方为保万一还是会叫你们公司提供一个票据保证的,另外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131、参加全国联行或省辖联行(限省内范围使用); 2、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健全; 3、具有到期履行支付票款的能力。承兑银行的确定,由其上级管理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办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及区域性银行不能向本系统未设立机构的地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的责任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4银行承兑汇票中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包括有:对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的保证责任;与被保证人承担的连带责任等。《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银行承兑汇票出现风险时银行应该如何审查汇票承兑人的账户行为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三、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四、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