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应该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8:31:14 383 人看过

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构成受贿的认定关键是受贿行为与行为人任职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若行为人任职前收受贿赂并许下承诺,在任职后履行了许诺即为请托人谋取其欲谋取的利益的,就以受贿罪论处。行为人任职后因客观原因末能使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实现的,亦不影响行为人受贿罪的成立。

一、受贿罪除了及时退还要怎么判

受贿罪中及时退还的认定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二、介绍贿赂罪该如何认定

贿赂罪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沟通匹配,促进行贿和受贿的实现;

3、主要部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撮合了贿赂,故意受贿。一般有谋取私利的目的。考虑到亲友关系或其他非物质利益,自愿介绍贿赂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不按犯罪论处。

三、没有证据能举报贿赂吗?

没有证据能举报贿赂,但是在举报时应该尽量提供所知道或掌握的线索。构成受贿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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