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后,公司解散后法人是可以做其他公司股东的,但如果负有责任的,未满三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被吊销仍进行经营活动后果谁承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经营违法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管理机关对违法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得再对外营业,否则属于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此也明确进行了规定,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经营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无照经营”后果由公司实际负责人承担尽管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要没有清算后登记注销的,公司一直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公司继续经营行为的后果,仍由公司承担。通常公司“无照经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实际负责人承担。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实质丧失了经营能力,实际负责人继续经营的,应承担以下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如公司无照经营欠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公司实际负责人追偿。
2、行政责任:工商管理机关,可以收缴工具、违法所得、罚款等。
3、刑事责任:如果无照经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还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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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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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司破产还能担任其它法人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0基于公司与股东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并不能导致追究破产企业的股东的财产,但也存在几种例外的情况。 另,关于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破产后能否在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破产企业清算完毕之日起未愈三年的不能担任。 至于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则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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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可以不经股东会决定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9首先总经理应该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这是定性问题;其次,公司法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从这一条约定可以看出,第一如果经过同意,总经理当然可以在其它公司任职(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一职),第二、如果不同意,我也认为这个总经理也有权在在不同业务种类的公司任职,比如前一个公司是做钢铁贸易的,后一个公司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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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担任担任公司董事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30股东可以担任董事。公司法只是规定了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且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也就是说,无论是公司股东,还是非公司股东,只要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都可以担任公司董事。关于股东能否担任董事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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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还可以担任其他公司法人职务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基于公司与股东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并不能导致追究破产企业的股东的财产,但也存在几种例外的情况。 另,关于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破产后能否在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破产企业清算完毕之日起未愈三年的不能担任。 至于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则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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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股东抽回出资款与公司解散后,其他股东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2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大股东每次抽回出资款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这是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的。 2、《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可以先协商处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