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保全申请可不可以要求对被告子女财产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6:32:37 364 人看过

一、故意伤害保全申请可不可以要求对被告子女财产执行

不可以要求对被告子女财产执行。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因此,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二、故意伤害罪没钱赔偿怎么办呢

当法院已经判定加害人需要赔偿的金额,但被告无力偿还,这时法院,以及原告和被告又应该怎么做。来维护法律的公平,受害者的权益呢?下面就是一些解决方案。

1.法院应当做的事

当案件已经被判定,被告被判为故意伤害罪,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赔偿相当的金额进行补偿,但是被告却不能支付这笔金额时,法院应当就被告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倘若情况属实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等到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但不会拘留。

2.被告应该做的事

当被告无力尝还法院要求赔偿给原告的金额时,虽然法院可以中止执行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无需偿还相关金额。被告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偿还相关的债务。若被告因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说被告死亡等)则由继承人来承担义务。

3.原告(即受害人)应该做的事

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同时要积极与被告进行协商沟通,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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