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救济情况相关程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9:48:28 86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救济情况相关程序是什么?

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三、审理

1、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审阅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如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这是符合行政效力先定原则的,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推定为合法,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都有拘束力。但为了防止和纠正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给相对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复议申请的撤回。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四、决定

1、复议决定作出时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复议决定的种类。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有两种情况:一是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二是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决定撤消。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有两种情况:一是拒绝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二是拖延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表示履行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申请人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3、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查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不合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依法作出:

(1)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2)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4)行政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5)行政复议结论。

(6)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如为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则为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7)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8)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行政处罚救济情况的相关程序是需要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个部分的,具体每一步的内容我们在上文中也都说到了。行政处罚中救济情况对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的,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处罚救济情况相关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的救济途径有什么相关规定?
    我国的行政救济途径是畅通的,制度设计也较均衡,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四种路径选择:(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只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较少。对于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政策的失误或立法与宪法、法律抵触,可以撤销或改变,或责令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造成的损害,相对人一般只能采用其他救济途径,请求救济。(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而言,可称作行政上的救济,法院救济可称
    2023-02-27
    97人看过
  •  了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公民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事实清楚且有法定依据,且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或一千元以下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一程序旨在快速处理违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公民的违法事实清楚且有法定依据,且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事实清楚且有法定依据,且处罚金额在一千元以下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一程序旨在快速处理违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行 政 处 罚 简 易 程 序 的 优 势 是 什 么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一种快速处理的程序,适用于行为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或者对其他违法行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
    2023-10-01
    86人看过
  • 法律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
    2023-02-24
    368人看过
  • 听证程序在行政处罚中的应用情况
    适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听证范围是什么组织听证范围是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
    2023-07-07
    491人看过
  • 如何救济不服行政处罚?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才觉得,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征收补偿的救济途径1.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3.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
    2023-07-02
    12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与救济:普通程序的实践与探讨
    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和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包括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财产和经营权等。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进行立案,然后进行调查取证。接着,行政机关需要向当事人告知其被处罚的事实、理由以及相关权利,并听取其陈述或者申辩意见。之后,行政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包括对人身自由、财产、经营权等进行限制和剥夺的多种方式,如行政拘留、暂扣营业执照、罚款等。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包 括 哪 些 步 骤 ?行政处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所进行的调查、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立案:行政机关发现有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立即决定是否立案。2. 调查:行政机关在立案后
    2023-09-03
    136人看过
  • 作出警告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相关法律规定
    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处罚的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审查调查结果、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
    2024-01-11
    123人看过
  • 为什么行政处罚的救济是保证行政处罚结果公正的条件?
    在我国,当包括公民在内的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行政法的时候,行政机关会做出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再进行行政处罚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差错,这是是可以通过行政救济进行弥补的,可以这样说,行政处罚的救济是保证行政处罚结果公正的条件。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024-02-08
    31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程序,听证笔录(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
    2023-06-02
    461人看过
  • 帮信罪被行政处罚是什么情况?
    一、帮信罪被行政处罚是什么情况?帮信罪被行政处罚是不存在的,构成犯罪是刑事处罚,不会涉及到行政处罚。涉嫌犯帮信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单处罚金,或者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帮信罪是自诉案件吗?1、帮信罪可能是自诉案件、也有可能是公诉案件。帮信罪的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若是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帮信行为人涉嫌犯罪,那么帮信罪就属于自诉案件。2、帮信罪若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
    2024-02-04
    176人看过
  • 行政处罚什么情况应终止?
    一、行政处罚什么情况应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二、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的内容有哪些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
    2023-06-02
    362人看过
  • 杭州民政局离婚流程及相关情况是什么
    1、办理流程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颁发《离婚证》)。2、收费标准:免费3、办理地点: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4、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当场办理5、相关政策《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
    2023-06-12
    17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程序有哪些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程序的规定有哪些?律师解答:除《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
    2023-04-21
    2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救济渠道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救济渠道有哪些?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服该行政处罚,应该明确不服提出的方式和时间限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2023-06-18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相关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经2000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7次行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第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规定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明确规定,本规定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8.
    • 行政处罚案件什么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2
      行政处罚案件的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如果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工商行政处罚情况公开听证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或者自接到告知听证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前款规定的邮寄送达,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间没有收到的,应当自实际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不公开举行。 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
    • 什么是行政复议是提供救济相关内容是如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行政救济,也称救济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行政责任,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的救济(行政复议)和司法机关的救济(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