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08:00:38 242 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二)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三)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或单位;

(四)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一、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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