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20:05:25 278 人看过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

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如果第三人不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得了病或者遭遇工伤事故受伤,都是需要住院诊疗的,那么在患病医疗的期间,员工的正常每日工资是不是就没有了呢?有些员工因住院期间无法工作,导致与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住院期间还没有正常工资。那么我国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呢?员工在患病住院期间是有工资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医疗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
    2023-05-01
    415人看过
  • 员工的工伤待遇涨不涨
    最高涨幅为月增300元,据了解,这次调整的范围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且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一是2018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2019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二是2018年12月31日前应按规定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19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具体的伤残津贴为:一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80元、260元、240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另外,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
    2023-03-27
    370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员工工伤如何开工资待遇?
    一、《劳动法》规定员工工伤如何开工资待遇?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从原则上来说,职工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若是职工有其他情况,或者由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双方就能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
    2023-04-13
    443人看过
  • 工伤如何确定待遇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珠海市工伤待遇珠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
    2023-07-21
    353人看过
  • 唐山工伤人员如何领取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定级后由企业劳资人员每月1-5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唐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待遇支付柜台为工伤职工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3、《工伤职工本人缴费工资核定表》;4、工伤职工公民身份证复印件;5、鉴定费票据原件贴于粘贴单上;6、1-4级人员领取伤残津贴需提供本人的农业银行卡号(每月25日发放伤残津贴)。提供手续后即时办理,如有问题,当场告知。
    2023-06-10
    236人看过
  • 如何进行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查后用保险公司或者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企业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受伤职工近亲属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一年后,劳动部门不予工伤认定。一、赔付标准(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023-03-24
    434人看过
  •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待遇
    工伤享有下列待遇: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4.构成伤残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构成伤残辞职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工伤轻微伤赔偿标准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二)停工留薪期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
    2023-03-13
    279人看过
  • 病假员工的待遇如何确定?
    来源[劳动报]日期[2006-06-12]《劳权》周刊: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进入上海设立公司刚两年,对于本市劳动法规政策不是很了解。今年以来我公司有好几个员工都向公司请了病假,其中一个员工来单位才半年多就请了三次病假,累计长达两个月。公司本来就一个萝卜一个坑,这样一来对工作颇有影响。请问这样的员工是否可以辞退?其中还有一位员工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公司扣发了他的岗位工资和奖金,对此他很是不满,还扬言要举报公司克扣工资。对于这些病假职工,我们应按什么标准发放工资呢?还有员工的最长病假应当是多长时间呢?盼回复。lililili: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它属于国家给予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范畴。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2002年5月1日后订立的劳
    2023-04-22
    387人看过
  • 工伤待遇照顾受伤员工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符合护理条件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确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请人护理。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有标准的,应当从其标准;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标准支付。生活自理障碍,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五项至少一至二项不能。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意见,所在单位确认,有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对需
    2023-06-28
    394人看过
  • 出国、出境人员的工伤待遇如何办理?
    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或其亲属所有,但需要偿还国内垫付费用;(2)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3)境外伤残赔偿金低于国内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4)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到境外定居的,凭生存证明领取抚恤金;也可以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2023-06-09
    56人看过
  •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哪些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2023-06-07
    380人看过
  • 企业关闭工伤待遇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起诉公司负责人或公司清算组员要求赔偿。员工在上下班时间造成工伤,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涵盖工伤保险的部分,企在未注销的情况下关闭工伤保险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的全部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一、员工工伤赔偿范围1、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
    2023-02-09
    434人看过
  • 员工工伤怎么算工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司法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2023-03-31
    238人看过
  •  工资待遇如何认定为工伤
    工伤待遇中的工资标准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练、方便。工伤待遇中的工资标准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 伤 认 定 如 何 简 化 流 程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需要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保全相关证据,对容易失窃或被损毁的证据进行保全。对于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进行调查笔录。接下来,需要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时,需要提供
    2023-09-18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员工有哪些待遇,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3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3、康复治疗费4、辅助器具费5、停工留薪(六)护理费(七)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莱芜工伤护理工资待遇和工伤人员待遇是如何的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 工伤待遇中营养费一条吗员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员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8
      在工伤待遇中没有营养费一条。员工工伤待遇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 员工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9
      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企业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从工伤事故发生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的工伤待遇由企业承担。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 工伤(亡) 人员的待遇如何申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4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