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5:45:30 439 人看过

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这两者有以下的4个区别:1、具体的目的不同。破产和解是为了清偿,和解只能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分配的结果。而重整是为了拯救公司;2、适用对象有所不同。和解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及合伙。重整适用于对社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债务人及有再建价值的企业;3、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不同;4、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不同等。

如何去进行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系国有企业,依照企业第四章的规定,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申请应当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提出。企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股东会议可以通过决议并以股东会议名义申请对企业进行整顿。整顿工作由股东会议指定人员负责。整顿期不超过两年。整顿期满,企业可以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宣告终结对该企业的破产程序。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宣告该企业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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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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