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与法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2:30:24 203 人看过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包括法的对象效力,即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具体的说就是法对什么人、什么组织有效;法的空间效力,即指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法的时间效力,即指法效力的起止时间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而合同效力动态变化是指合同效力随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变化会发生怎样对应的变化。可见,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与法的效力是两个有着质的差别的概念。但是,合同效力评断体现法的价值取向,法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及时间效力发生变化,也可能带来合同效力的变化。如果说法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一般较为稳定,对合同效力影响不那么明显,而法的溯及力则表现的比较明显的,新旧法律对合同效力有不同规定,随着旧法的废止,新法的颁布,合同的效力可能发生重大的改变。因此,合同效力动态变化与法的效力有着密切联系,研究合同效力动态变化必然要研究法的效力。

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

一般而言,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应以有效合同存在为前提。如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定,从逻辑上来说,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此机械处理并非合理。毕竟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违约责任则是合同设立目的未实现的救济途径。虽然合同效力因有关原因而不复存在,但其意志已体现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尤其是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受合同效力影响的情形,似应有肯定违约责任条款独立性,使之在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认时有可适用的余地。

实务中,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仅限于支付违约金。理由是,支付违约金这种违约责任方式性质上属于预定赔偿金,当事人有选择数额多少以及如何计算的需要,同时作为救济方式,其更为关注是否有实际损失,与合同效力存在与否关系不大。而其他违约责任形态如继续履行、修理、重作、更换、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则不仅必然基于合同有效成立,而且当事人选择余地有限。至于赔偿损失,虽也与合同有效存在与否无必然关联,但其适用多取决于法律规定。

二、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可否另诉

二审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和确认,应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主要理由是:第一,合同效力的确认与当事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有着必然联系,人民法院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都应首先审查并确认合同效力,这是正确处理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第二,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属当事人处分民事权利的范围,而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确认不受诉讼请求和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第三,现行民法典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的规定,并未排除二审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确认。因此,当事人上诉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二审法院审查发现,一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变更,依法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集体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合同效力有什么区别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适用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3、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4、生效条件不同
    2023-06-20
    383人看过
  • 监理合同效力的变更与终止
    1、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2.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3.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受到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5
    2023-06-07
    2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否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律师同志:2008年5月,我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内部工作,2008年6月,我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规定我的职位为内部服务。2010年1月2日,我因分娩开始在家休产假。2010年5月,我休完产假回到公司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化,新领导让我到车间工作。所以我找了一个新的领导,要求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安排工作。但是,新领导说,您的劳动合同是由原领导签署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原劳动合同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请问: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律师回答:根据《劳动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得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本法所称当事人,是指已经建
    2023-05-07
    267人看过
  • 民法典的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条是关于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的规定。也就是说,根据该法律规定,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发生效力。合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并不必然与登记联系在一起。登记是针对民事权利的变动而设定的,它是与物权的变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物权变动的公示的方法。登记并不是针对合同行为,而是针对物权的变动所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二、区分原则在民法典中怎么体现“区分原则”,明确物权与债权,是两种性质完全不一样的财产权利,所以在民事立法过程中,逐渐对物权、债
    2023-04-12
    444人看过
  • 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合同效力将如何变化
    若双方协议订立的目标未能达成或无法实施时,这并不意味着合约本身丧失其有效性。正因如此,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发生如下某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解除现有的合约:第一种情况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订立的合约目标无法实现;第二种情况则是,在约定的履行期结束之前,一方已通过明示或自身的实际行动向对方表露了自己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责任;第三种情况为,任一当事人因拖延承担主要债务,并在另一方进行催告之后,在合理时间期限内依旧未能完成相关义务;第四种情况为,任一当事人因拖延履行债务或是犯有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无法实现签约的初衷;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法律对于此类事件所设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此外,需要强调的几点是,如果某一合同在缔结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当事人行事能力,比如未成年人签署合同;亦或者合同内容存在恶意串联,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再者,合同内容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绝
    2024-08-01
    2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认识董保华教授认为,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关系并非必不可少,无效劳动合同充其量只能表示法律对于劳动合同的否定判断,而并不能代表对劳动关系的否定判断。该观点从劳动契约的社会化视角出发,认为劳动合同虽也体现了一种“合意”,但是这种“合意”正如麦克尼尔所说的,对于劳动关系“充其量只能发挥一种触发性作用”。从劳动法的发展来看,劳动合同源于民法的雇佣契约,但劳动合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其内容之一是作为当事人的劳动者须提供自己的劳动,这有别于一般的商品交换,不能简单地将劳动者提供劳动,雇主给付报酬看作简单的商品交换。劳动合同尽管也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也体现为一种“合意”,但与一般民事合同已有很大区别。为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很强的干预,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说,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了很多的限制,劳动合同已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劳动合同的这些
    2023-06-19
    134人看过
  • 合同效力状态有哪几种
    合同效力有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合同无效的情况:1、合同内容违法的。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3、当事人以合同手段掩盖犯罪活动。4、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无相应缔约能力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足形式要求的。合同无效都是自始无效。可撤销的合同:1、因乘人之危,胁迫订立的合同。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3、因重大误解,对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因显失公平。合同效力待定的:1、未成年人订立了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人的。2、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一、合同的履行平等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
    2023-02-27
    347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与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引发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一经成立,只要在内容上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发生效力。而物权登记与否只是决定了物权变动的效力是否发生,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便该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一、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生效主义是什么登记生效主义,又称登记要件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物权变动的时间通过公示得以确定,使物权产权归属关系登记的公示公信力得以向社会明确,对善意第三方的保护较为有利。缺点是未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过于注重形式,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容易造成公权对私权的过分干涉。二、买卖违章建筑的合同是否有效买卖违法建筑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但不影响房屋买卖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
    2023-03-07
    321人看过
  • 合同变更与原合同效力相关的内容
    (1)合同标的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的更换、数量增减、品质的改变、规格的更换等。上述案例合同所发生的变更就属于合同标的变更当中的品质的改变。(2)合同履行条件的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3)合同价金的变更。包括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4)合同性质的变更。例如:租赁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5)合同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变更。例如:合同所附条件的去除或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提前等。(6)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新设等。(7)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协议的变更等。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之后才能变更,并且变更之后一般按照变更后的合同执行,租赁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合同履行条件的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
    2024-02-08
    3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劳动合同中的法律效力
    只要合同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1、合同是双方平等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签订的;2、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电子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电子劳动合同如果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的,有法律效力。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电子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该劳动合同生效。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2、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合同”出现;3、预防劳动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4、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
    2023-08-06
    288人看过
  • 法人变更不改变合同效力
    日前,蓬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法人变更而引起的土地租赁合同争议纠纷案,判决原告徐某土地租赁合同仍然有效。1999年,某村村民徐某以十万元的价格承包了本村村委会的一处砖厂,2001年承包到期。2002年,砖厂执照被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吊销。该村村委会原负责人便与徐某协商签订了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每年租金两万元,由原告自行办理砖厂的营业执照,自主营业。在合同签订后,徐某交付了2002年至2004年的租赁费。2005年,该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新一届村委会负责人上任后,认为此合同约定的土地租赁费太低,应按照1999年的承包价,即每年十万元来收取。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原告遂向我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徐某与原村委会负责人签订的合同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视为有效合同,即使该村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了,也不能因此改变合同的效力,故法院支持了
    2023-06-09
    397人看过
  • 房屋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别
    一、房屋登记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别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实践中,很多人常常混淆了合同的效力与登记的效力的区别。甚至有人认为,合同,就是确定不动产物权的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地表明了不动产的所有人到底是谁,说白了,就是看合同确定所有人。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是最直接确定物权所有人的方法,而非双方之间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仅是债权的依据,而非物权。以合同确定物权的观点必须要转变。登记是针对民事权利的变动而设定的,是一种物权公示的方法,在登记之前,当事人就不动产的转移已经达成了合意,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生效。这时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将登记与交易的效力混为一谈,那么,因各种原因未登记的交易均为无效,则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二、房产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
    2023-04-12
    380人看过
  • 借条的法律效力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何区别?
    只有一张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民事诉讼并没有刑事诉讼严格,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既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起诉需要违约行为已经达成,即如果欠条上还款期限已经到期才能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到约定的期限的,则还不可以起诉。几万块钱可以仅凭借条起诉吗几万块钱可以仅凭借条起诉,借条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起诉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那么审理中,只有借条的风险在于,对方说没有收到借款,法院则需要去调查是否把钱交给了对方这件事,可能会增加麻烦。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3-07-03
    465人看过
  • 合同撤销对物权变动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四个: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从合同的主体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第二,从意思表示看,必须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第三,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为了满足当事人的某种需求或实现某种愿望。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民法典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023-03-09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合同效力与物权的变动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2
      1、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质押动态的效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0
      静态抵押是指融资企业将抵押货物交给第三方物流、取得贷款后就不再变动,一直到抵押结束、贷款清偿后抵押物才能重新流通使用。 动态质押又称核定库存模式,是指银行在给中小企业提供的供应链融资服务中,接受信贷方质押的动产形式可以多样,质押的动产在不同阶段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比如原材料、产成品或者应收账款等形式,这些动产之间可以相互置换,只要质押的动产价值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浮动以控制风险即可。 动态质押是相
    • 合同效力形态的介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效力的形态有四种: 1、生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无效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效力待定的合同:
    • 赠与合同的效力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赠与合同的效力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法。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法。 3、赠与合同
    • 民法律合同的效力与无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
      合同想要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