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1:51:17 64 人看过

土地租赁合同成立生效要件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小产权房还能出租吗?

小产权房可以出租。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公租房承租方是甲方还是乙方

法律对租赁合同怎样确定甲方、乙方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怎样确定,而在实践中出租人一般是甲方、承租人是乙方。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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