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日期:19990803
近几年来,陆续发现不少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擅自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工、从商、当学徒,引起大批中、小学生中途辍学,干扰了《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严重影响了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十分强烈,应引起高度重视。
使用童工,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绝对不能允许的,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劳动行政部门、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尤其是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童工。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童工者,除责令其立即退回外,可予以重罚(每招用一名童工,可罚款三千至五千元)。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诱骗虐待童工的包工头,要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用工人时,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劳动合同签订后,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鉴证,以防止招用童工的现象发生。
三、对因违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事故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要依法惩处。
四、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可因地制宜、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组织街道、乡(镇)主管主任、乡(镇)长学习有关劳动政策和《义务教育法》,使他们自觉推进劳动政策和《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五、各地有关部门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真正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观念,充分重视劳动预备力量的培养教育工作。在未普及初中教育的地方,要发挥社会教育的职能,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回乡小学毕业生继续进行文化和技术培训。
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应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证明,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批准。
七、对一些迫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少年去做工、从商、当学徒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进行批评教育,令其改正错误。坚持不改的,应加重罚款。罚款数额及办法,由有关部门规定。
八、凡收缴杂费的地区和学校,其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共同制定。学校一律不得自订标准,滥收费用。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乡(镇)政府和学校应给予帮助,酌情减免杂费。
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按当地规定年限受完义务教育的及十六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不得发给个体营业执照。违反规定的,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令发照机关收回营业执照。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
-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6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智联招聘日期: 2004-04-16 【标题】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 今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以下
-
国家对教育部关于引导教育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0《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青团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把时间还给学生,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3.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
国家工商局是什么部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2)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3)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
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处罚的管理内容是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6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