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受案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22:21:42 266 人看过

一、12309受案范围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二、12309的使用方法

异地举报前加区号

2009年6月22日,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正式启用,群众拨打“12309”后,电话将被接往拨打地所在检察机关,如想进行异地举报,可在“12309”前加拨被举报人所在地区号即可。“12309”具备多线程功能,省级以上检察院“12309”电话可同时接听多部来电,市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根据本地以往电话举报数量决定是否开通多线程功能。

同时,为方便群众记忆和使用,高检院举报网站新域名于6月22日起正式启用。全国各地群众均可登录该网站进行网络举报。举报人根据网站页面提示提交举报信息后,网络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查询密码,举报人日后可凭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举报线索处理情况。高检院举报中心表示,网站举报将做到件件有回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经济侦查大队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7、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罪(《刑法》第162条)9、虚假破产罪(《刑法》第162条)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12、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1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2023-06-01
    374人看过
  • 遗属费享受范围是什么?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年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不包括研究生,下同)、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5、夫妻双方都是职工,一方死亡后其父母需要补助的,由死者单位负责,另一方的父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一方不工作,其父母无其他子女,长期由工作一方供养的,工作一方死亡后,原单位可将不工作一方的父母作为补助对象,
    2024-05-10
    157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仲裁,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一、经济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二、经济仲裁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仲裁
    2023-05-07
    47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大于还是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大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1、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2、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商标行政复议的受案
    2023-08-12
    117人看过
  • 界定仲裁受案范围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人事争议仲裁的具体仲裁管辖范围如下:(一)企业之间、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私营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因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引起的工作时间纠纷、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补偿(二)公务员法实施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劳动合同而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社会团体与其因解除人事关系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5)军队文职人员与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雇佣制度(6)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范围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因确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关系(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3)因退
    2023-05-07
    375人看过
  • 本案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案情]2006年被告赵某伙同时任某公司(集体)经理的原告王某挪用该公司资金40万元,用于赵某经营的酒店。后因酒店经营不善,40万元全部未能偿还。2007年10月,经人举报案发,王某与赵某被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起诉。经检察院要求,王某退赔了36万元,赵某退赔了4万元,在全部退赔后检察院向法院建议对二人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同意了检察院的建议。刑事判决生效后,王某觉得既然40万元已全部借给赵某使用,就应当由赵某负责退赔,自己是帮赵某退赔,36万元应当由赵某偿还,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向其偿还36万元。[分歧]对于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王某的起诉,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赵二人合谋挪用资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我国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二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其刑事责任已由检察院依法进行了追究。同时,二人的行为对于该公司来说
    2023-06-11
    151人看过
  • 司法确认案件受案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司法确认案件受案范围以下为经司法确认为有效的案件类别:(1)涉及人身体伤害性质的赔偿纠纷,债务重组,家庭财产分配,亲生子女的赡养义务以及继父母的抚育责任以及遗产继承等相关问题;(2)涉及农业承包合约、劳务合,借款协议、保管文件、货物运输契约,建筑工程施工义务、承包职责、租赁协议、借用协议,赠予条约等各类合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二、司法确认的范围是怎样的司法承认的范畴覆盖了各种涉及民事权责纷争的案件,如债务清算、家庭财
    2024-07-11
    376人看过
  •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是什么
    一、雨露计划享受范围是什么1、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如下:(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2)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等,及职业本科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雨露计划补助办理流程有哪些1、明确全省脱贫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
    2023-08-08
    290人看过
  • 消费投诉受理范围是什么
    消费受理投诉范围(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末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二)下列情形酌情受理:1、遇到《消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应予受理。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协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3、按投诉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
    2023-05-01
    455人看过
  • 商场受伤理赔范围是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
    2023-04-17
    291人看过
  • 什么是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可以构成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范围为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的,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离退休人员可以成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特殊主体主要包括:(1)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2)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包括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和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3)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原来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但在实施利用影响力贿赂时,已经实际丧失了原有职务,如离休、退休、辞职、辞退等。《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
    2023-08-01
    38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12309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眠一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
    2024-01-24
    59人看过
  • 执行诉讼的受案有什么范围规定
    执行诉讼是完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有效途径。在执行之诉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是原非诉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行政主体,即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因各种社会复杂因素的影响,也不排除有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自己的诉权,在此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则也可由相关权利人或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启动执行之诉。被告为既不履行义务,又不起诉的行政相对人。相对人本可以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但在非诉行政执行中,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时效已过,其已丧失了诉讼权利。而在执行之诉中,由行政主体或权利人对相对人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提起诉讼,其原本已经丧失的诉讼权利在这里得到补偿,获得抗辨权,从而更有利于实现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和公正的实现,而非诉行政执行原来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混同、干扰的现象将得到改善。一方面,行政机关作出的的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公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得以维护,同时,
    2023-04-29
    139人看过
  • 档案行政许可受理范围包括什么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一、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从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行政许可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1、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
    2023-02-22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省的是受案范围;区的是受理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对于广东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在提请仲裁解决劳动纠纷的,就需要争议双方明确仲裁的受案范围。如果双方的争议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的话,就不能提起仲裁。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的是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
    • 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是什么,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0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
    • 单位受贿罪立案范围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9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条件有: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利用职权”,是指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 速裁庭的受案范围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2
      1、民事速裁程序是近年来我国法院推行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即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 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 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是什么,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案范围的范围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范围做了规定,各地在这个规定的基础上做了扩展,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民事类: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费、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法律事项;残疾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