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6 21:26:06 431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有什么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是保证借款到时能够归还的一个辅合同。

借款合同如果无效,抵押合同当然无效。但是如果担保合同无效,则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预先扣除利息的借款合同效力是什么样的

预先扣除利息的借款合同如果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的,就是有效的,但是预先扣除利息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有效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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