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管辖原则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9:13:44 244 人看过

一、保护管辖原则是什么意思

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

二、保护管辖原则的适用条件

保护管辖原则适用的范围一般是世界各国法律中公认的犯罪行为,对这类管辖权一般在各国法律中都加以规定。从国际实践看,行使这类管辖权的条件如下:

1、该外国人所犯罪行的后果危及本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

2、根据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到刑事处罚的罪行;

3、法定之罪或按规定应处一定刑期以上的罪行。

三、保护管辖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根据这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权管辖,但是这种管辖权有两条限制:

一是这种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必须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管辖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属地原则是怎么样的
    1、由于行政管理活动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因此,在行政处罚管辖问题上,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了行政机关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分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发生地为管辖的基本原则。2、解决了级别管辖问题。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含县级政府。3、对职能管辖作出规定。为了使行政处罚更准确,体现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行政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一、行政处罚管辖移送是怎么样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外部移送】发现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违法依法应当由人民政府实施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业、关闭的案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
    2023-03-27
    160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是什么意思
    一、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是什么意思1、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我国法律赋予当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在涉外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任意一个与纠纷具有牵连的国家的法律进行适用的权利。但是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我国法律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三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有哪些1、法律性质上的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有关国家的任意法,促不能避开应该适用
    2023-04-20
    183人看过
  • 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意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
    2023-04-16
    321人看过
  • 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是什么意思?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1、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这是损失补偿原则质的规定。2、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而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多于或少于损失的补偿,尤其是不能让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收益。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量的限定。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内容损失补偿原则具体内容有:(1)保险赔偿金额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协商一致。所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就是说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使被保险人获取额外收益而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协商一致,则是说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金
    2023-06-20
    56人看过
  • 本着自愿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自愿原则,也称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自觉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最基本的特征,是民法的核心。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是指,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但是,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对于未注册商标,除非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使用人不享有任何权利。尽管我国对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但也有一个例外,即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2023-07-23
    384人看过
  • 管辖职权移送什么意思
    一、管辖职权移送什么意思管辖职权移送的意思: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二、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什么呢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1.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三、法院裁定移送管辖是否可上诉法院移送管辖是可以上诉的,由于各种原因,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当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管辖。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目前《
    2023-04-25
    212人看过
  • 自愿原则代表什么意思
    自愿原则是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有权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选择和决定交易对象和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交易或其他民事活动不违反法律规定,任何其他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法律禁止欺诈、强迫、威胁等违反交易主体意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不存在一方命令一方服从的关系。自愿,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对方当事人、决定劳动合同内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想法一致,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就平等与自愿二者关系而言,平等是自愿前提,没有平等就不会有真正的自愿;自愿是对平等的认可,两者的关
    2023-08-06
    61人看过
  • 移送管辖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3.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4.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移送管辖的程序是如何的移送管辖的定义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
    2023-07-18
    368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一、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吗,怎么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
    2023-04-04
    215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是什么意思
    不利解释原则,又称“不利条款起草人的解释”。是指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2023-05-05
    114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遵循的原则一般有以下: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一、
    2023-06-23
    413人看过
  • 普通领土管辖权的原则和普通领土管辖权原则的例外情况是什么
    普通属地管辖权的原则是什么普通属地管辖权是指根据双方住所确定的主管法院的管辖权。我国的普遍做法是采取“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即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那么“被告所在地”是什么?被告所在地为公民的个人被告,其住所为注册住所所在地。惯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与户籍不一致的,以居住地为住所。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告,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场所。被告为公民合伙企业或者无住所的合伙企业的,由登记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注册地且多个被告不在同一司法管辖区,则多个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原告对被告”不仅是中国普通地区管辖权的一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一项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大多数民事案件。但是,在一些案件中,根据这一原则确定案件管辖时,可能不方便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也可能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因此,将“原告对被告”的例外确立为一种普通的区域管辖权是十分必要
    2023-05-07
    464人看过
  • 贸易可预见性原则是什么意思
    贸易可预见性原则是指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其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预见主体、预见时间、预见内容和预见的判断标准。(一)预见主体就预见主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第一,预见主体限于违约方,只有违约方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害才能予以赔偿。第二,必须根据双方的预见来确定合理预见的范围。第三,应当根据合理标准来考虑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否应当预见。(二)预见时间能否预见应依缔约时为准,且不受缔约之后所发生事件的影响,因为缔结合同是当事人根据缔约之时的情况对日后风险所作的一种分配,而且是在这种分配的基础上讨价还价形成的对价关系。(三)预见内容预见内容是指应预见到何种损失。对此也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仅需要预见到损失类型或种类,无须预见到损失的程度或损失额。另一观点则主张需进一步预见到损失程度,(
    2023-06-18
    452人看过
  • 专利优先权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本国优先权,两者在适用的专利类型、申请地点上,都有所不同。优先权的实际意义是,以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日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上述特定的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
    2023-04-06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采取什么样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
    • 法院原告管辖原则是哪些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目前法院适用的法院原告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这一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
    • 如何理解保护管辖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保护管辖原则为根据适用我国刑法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对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受处罚。
    • 什么是协议管辖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3
      协议管辖原则是指允许当事人合意选择确定内国或者国外的管辖法院,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协议管辖原则是目前国际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也确认了协议管辖原则。以上就是
    • 工伤保险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7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1] 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 二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