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式财产保全:问题与对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05 18:07:29 445 人看过

原告诉请支付4000万,法院却裁定保全8000万,实际查封3.2亿,还有被封账户上的672万不知去向。——这是上海金禧房地产公司在上海金山区法院遇到的一桩诉讼怪事。2010年2月23日下午,针对这一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财产保全中的跨越式现象,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律政杂志和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组织召开了跨越式财产保全:问题与对策研讨会。

会上,主办方首次提出了跨越式财产保全的学术概念。所谓跨越式财产保全,是指当前社会颇为关注的,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中存在的当事人一申请法院即实施保全、无担保保全、超额保全、擅自划拨保全财产等现象。这一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一是草率保全,表现为对订有有效仲裁条款的合同纠纷或者恶意诉讼,不做认真审查即予以立案受理并实施财产保全。二是先保全再担保,表现为法院先行做出保全裁定,事后再让当事人补办保全担保手续,甚至担保一直空缺,裁定中却写明提供了担保手续。三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损害了第三人对被保全标的物享有的合法权益。四是法院擅自处分被保全财产。五是超额保全,即保全标的物的价值远远超过诉讼请求,给被保全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便。

针对跨越式财产保全中出现的五大问题,与会的两会代表委员、知名法律学者、检察官、律师对如何治理跨越式财产保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提出了各自的对策。

议题一: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司法实践中,只要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基本上就会作出保全的裁定,实施保全措施。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保全措施会对被保全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原告提起恶意诉讼的情况下更为明显。那么,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以前要不要对财产保全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呢?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法院应该对财产保全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因为财产保全会对当事人产生如同判决结果一样的实质利益影响。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法宝律师认为,财产保全对案件的最终走向有很大的影响,在法官对财产保全实质性内容的审查应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包括财产保全有没有必要,假如案子的申请人有可能败诉的话,进行财产保全就没有必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检察官孙加瑞博士认为,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至少要在形式上符合一定的标准,能初步满足和支撑其诉讼请求,法院才能做出保全裁定。

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副教授则分析了与跨越式财产保全并存的,甚至存在问题更多的传统上的该保的不保的问题,如果把这两类问题总结在一起,结论就是,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时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智慧律师呼吁,应加强保全立法,加强保全制度的法律建设,法律规定的缺失是保全审查不完备的重要原因。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也认为,应该把保全制度作为保障当事人权利的重要诉讼制度来加以对待,而不能视为一个简单的诉讼程序问题,因为它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实质利益影响。汤维建介绍说,西方国家的保全制度往往是单独进行专门立法;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程序条款比较简略,可操作性差,实践中的理解也易产生分歧。中国政法大学肖建华教授进一步认为,完善保全制度立法和司法的关键在于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议题二:财产保全与提供担保的关系

实践中,法院有时先做出保全裁定,事后再让申请人补办担保手续,在此情况下,申请人有时只是象征性地提交一份所谓的担保书(有些根本不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力),有时甚至直到最后都没有提供任何担保手续,但法院在其作出的保全裁定书中却往往写明申请人已经提供了担保。那么,应当如何看待财产保全与提供担保的关系呢?

孙加瑞认为,对担保的要求主要是立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担保的条件应该由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到目前为止,立法和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的,实践中怎么办?法官自己掌握,自由裁量。

汤维建认为保全中出现的问题和执行难有很大的关系。财产保全措施现在比过去更受到了法院的重视,主要的原因在于法院已经将财产保全作为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措施。执行是法院面对的一个难题,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法院从方方面面寻求对策,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对策,就是利用保全制度来避免和减少执行难的现象。于是,提前保全、授权保全、保全程序过于简化,保全的范围、标准不当适用等问题就逐渐突显。所以,解决好执行难和妥善使用保全制度的辨证关系是问题的关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二处处长张步洪博士则强调,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在当事人提供担保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即使保全错误,法院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对于没造成损失的保全措施,即使是存在错误或违法,实践中也很难主张赔偿权利。他建议,立法有必要对于恶意利用保全的情况规定惩罚性赔偿。

议题三:财产保全与第三人权利保护

法院在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的时候,有时会忽视了第三人对于保全标的物的合法权利。那么,应如何实现财产保全与第三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呢?

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应当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重要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在财产保全制度上,要旗帜鲜明地保护第三人的在先权利和合法权益。

孙加瑞也表示,法院实施财产保全时,一定要考虑到与保全标的有关的、可能存在的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查封开发商的房产时,就要调查房产是否已经预售了。张步洪认为,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时不一定能够发现存在利益相关的第三人,因此在保全措施作出以后,应该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而且,保全的方式和形式也要顾及相关人的权利,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限制财产权属的转移,尽量不要影响被保全人或第三人对保全财产的其他权利行使。

议题四:财产保全与法院处分

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法院有时以某种名义直接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如以替被保全人支付费用、债务之名,直接从查封账户中划拨资金到法院自己的账户上,有时甚至还瞒着被保全人。这种行为被当事人贬称为盗窃。那么,应如何防范和制约法院对被保全财产的处分,给予被保全人何种救济措施?

汤维建认为,这个问题反映出目前在财产保全中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平衡的问题。保全是一个程序性措施、临时性措施、保障性措施,也是警戒性措施,绝不是对被保全财产的实体处分权;法院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考虑到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担保和反担保的关系问题,对于申请人要不要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既要考虑申请人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案件可能结果的问题。在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张步洪认为,出现非法处分财产保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保全措施的裁定权和执行实施权由同一个机关行使。对此,应该考虑裁定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由法院之外的一个社会组织来负责保全的实施。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也坚持审执分离的观点。他认为,目前财产保全的审查和执行,是由同一主体即法院的不同工作人员来完成的,这只是个内部分工问题。如果审查和执行由不同的权力主体来完成,对执行就可以设立一个相对有效的监督。对于执行主体、执行程序、执行标准中存在的不合法情况,以及执行机构的行政违法或者不作为,都可以纳入到行政诉讼的范围中,实现诉讼的法律监督。

汤维建还介绍说,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考已经反映在保全制度的发展趋势里。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已经出现了一个保全程序本案化的趋势。财产保全本案化的趋势就是要像审理本案(案件)的实体问题那样审查保全程序。比如,有没有保全的必要,就不能单纯地取决于法院的职权性审查,而应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必要时还可以举行听证会,对当事人的知情权、异议权、救济权等给予保障。

议题五:财产保全的合理性与超额保全

司法实践中超额保全的情况也是普遍和严重的,如在本案中,原告诉请支付4千万,法院却裁定保全8千万,实际查封房产3.2亿。财产保全的合理性如何得到保障,如何实现对于财产保全的法律监督?

孙加瑞认为,由于时间和条件限制,法院在执行时因搞不清房地产的具体行情而多封了一些房屋,可以理解,但是,一旦被保全人提出超额查封的质疑,法院就有必要对是否超额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包括组织听证。当事人提出销售价格或者评估价格来证明超额保全,有了初步证据的,如果要否定它,也应当有更权威的证据才行,不能靠估计来主张未超额。

有的法院同志提出,评估价格值这么多,现在行情值这么多,但将来拍卖变卖时可能没有这么多,拍卖价可能高也可能低,因此需要多封才是。这种说法有一种道理,但不能成立。因为这样做毕竟是多封了。

如何公正地解决这个问题?法院应当对是否超过评估价适当多封进行听证、审查。如果申请人要求多封,就应当对多封的部分另行提供担保;如果不另行提供担保,法院就不能仅仅为了有利申请人而多封,因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法院的职责。

审判权应当受到约束,不然就可能被滥用,就可能有徇私枉法,可能有枉法裁判。现在搞司法改革,一个任务就是要规范法院的自由裁判权,另一个任务就是要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必要有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没有监督一样无济于事。有效监督的标准应该是:错案得到纠正,违法行为得到追究,类似错误避免再犯。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许智慧认为,对于超额保全和恶意保全的情况,需要加大对法院和法官的责任承担的力度。

李法宝认为,保全财产的数额问题还涉及到保值增值问题。现在很多案件的诉讼期间较长,现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中,资产型的财产逐渐增多,比如股票账户、基金账户等,法院在保全这些财产时,不应该妨碍其保值增值,这是我们要研究的新课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国企部主任鲁哈达律师认为,上述问题的症结还在司法监督上。目前,要想拓宽监督的范围,尤其是要实现对司法权的有效监督,加强立法是唯一的办法。刘俊海认为,这个问题说到底,还是司法改革的问题。法院是司法改革的中心,建设服务型的、诚信的、透明型的法院是当务之急。

但孙加瑞认为,法院系统的内部监督的作用是有限的,发动外部力量的监督非常重要。鲁哈达建议,通过判决书的上网公开及适度的审判过程的上网公开,实现公众监督,是非常有效的监督方式。许智慧则呼吁检察机关应加大对财产保全监督的介入力度。刘品新介绍说,目前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方面的监督非常少,判决生效后人民检察院虽然可以抗诉,但是实际上并不参与审判。所以,人民检察院不仅要进行事后的实体监督,而且应该进行事中的过程监督。

汤维建也认为,现在我国的检察监督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规定仅表现为是一种事后的和对实体问题的监督,对事中的和程序性的监督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法律现有的规定也是基本原则的概括性规定,没有具体规定,这为检察监督的进行带来了实践上的困难。

对此,来自检察系统的孙加瑞回应了诸位专家的意见。他说,检察机关也非常重视检察监督的有效性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立法规定得太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的监督手段是抗诉;从立案到执行的审判活动,真正的检察监督除了对生效判决、裁定可以抗诉外,其他任何的法院活动,检察院都没有办法监督,因为于法无据。孙加瑞透漏,检察机关这两三年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已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工作方向主要是:第一,明确监督范围。第二,规范监督措施。第三,严格监督程序。最后,实现有效监督的目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险资金运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和保险业日臻成熟,保险业聚集资金的功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挥,保险资金运用的总体发展形势良好。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突破5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6万亿元;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也得到进一步加宽。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保险资金投资的各渠道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当前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有: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股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境外投资和房地产等。不同的运用渠道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我国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伴随着我国银行利率的多次下调以及通货膨胀率的不断上涨,保险资金利差损问题严重,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面临着贬值的风险,这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债券市场发展滞后、规模太小。债券品种少,且多为中短期债券,缺乏长期品种,另外受贷款利率低的影响,债券的收益率也
    2023-04-23
    464人看过
  • 重生产、轻安全问题原因及对策
    重生产、轻安全,是企业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如何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正确轨道上来,确保在安全无忧的前提下搞好生产经营工作,是企业,特别是煤矿电力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一、重生产、轻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煤矿电力企业之所以与其他行业一样,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重视有形指标,轻视无形指标。企业的年度生产经营指标、月度生产经营指标,是通过数字来反映的。正是基层领导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完成生产经营指标上,因而,重生产、轻安全便成为必然。第二,重视安全教育,疏于事故防范。对于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各单位领导可谓能倒背如流,安全生产也是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并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但是,从培育本质安全型企业和本质安全型人的角度来分析,企业仅仅重视安全教育是不够的。我们的企业,安全教育从年初搞到年尾,零
    2023-04-24
    79人看过
  • 电力线路跨越施工安全隐患的防范对策
    在电力线路施工中,常常遇到跨越各种障碍物的跨越架线施工。因电力线路跨越的障碍物种类繁多,有各种电力线路、通讯线、公路、铁路、房屋等,且跨越点复杂给跨越架线施工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施工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可能导致被跨电力线路长时间停电,铁路运输中断,严重的甚至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其损失也是非常惊人的。为确保跨越施工的安全可靠,通常采用搭设跨越架,封闭被跨越物的方法。因此,施工前对跨越架及跨越施工安全隐患的分析显得尤其重要。1跨越施工安全隐患的分析为确保跨越施工的安全,施工前应对跨越点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制订出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杜绝一切可能的安全隐患。首先采用因果分析图法,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找出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跨越施工时的安全隐患因果分析图。2根据因果分析图制订防范措施跨越施工的安全隐患因果分析图从人、机、料、法、环5个方面,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分析出可能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但针
    2023-06-06
    279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存在的问题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备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第一,财产保全中未建立可靠的登记制度。在接受申请人以不动产或车辆提供的担保时,人民法院通常只要求申请人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或房产的所有权证明,而并不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之后,又将该担保财产转让或设定抵押登记的话,由于登记机关并没有财产已经向法院设定担保的记载,第三人就存在着善意受让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公示公信原则,该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受让的财产是无权利负担的,其善意取得的权益理应受到保护。在善意第三人取得担保财产的情况下,被申请人的权益也就失去了保障。此外,登记制度的缺失,使得人民法院自身亦无法准确了解担保财产的情况。申请人完全有可能以一处财产为其数宗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当担保的金额大大超出财产本身的价值时,
    2023-02-18
    247人看过
  • 关于财产保全的续保问题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实践中如何执行该条规定?会议认为,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自行实施,也可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续保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书面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续保。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认真核查第一审人民法院有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保全期限,需要续保的,必须及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续保。未及时通知造成脱保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通知后未及时续保造成脱保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有哪些?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
    2023-06-21
    248人看过
  • 旅游商标保护中的问题与对策
    (一)旅游商标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旅游商标的发展滞后有关部门和投资开发商,在对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时,只是重视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对景点的开发利用,忽视对旅游景点,景区副产品——旅游商标的开发和利用,未实现旅游开发与旅游商标注册同步进行。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累计总量已达67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240件,居世界第1位。而我国各类旅游景点进行商标知识产权注册保护的只有10%。以山西省为例,全省5000余家涉及旅游行业的企业中,注册商标的不足3%;1000余个旅游景区中,注册商标的不足2%;50多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00余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注册商标的不足4%;全省489件省级著名商标中,属于旅游企业的只有“皇城相府”1件;全省没有一家旅游企业拥有驰名商标[7]。2.旅游注册商标使用率低,闲置商标多一些旅游景点在进行了商标注册之后,却又不懂得商标的合理开发
    2023-05-01
    143人看过
  • 谈旅游安全问题及对策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生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交通条件的不断完善,外出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的旅游业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然而,旅游活动的增多也使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大,旅游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焦点。一、旅游安全现状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它不仅是旅游活动顺利发展的保障,也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旅游业是个综合性的产业,它涉及到很多社会部门和行业,旅游活动又包含了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方面,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现代旅游业由于各种社会的和自然的因素影响,潜在着许多危险和不安全因素,旅游行业和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中都可能存在着潜在的旅游风险。旅游安全问题产生后,会通过各种媒介影响到潜在旅游者,影响潜在旅游者对目的地决策行为。由表1我们也可以看出,旅游风险可能是来自旅游目的地的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也可能来自旅游者自身和旅游组织者等各个方面
    2023-06-07
    32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中财务问题对策
    (一)建立职业性清算队伍。可以通过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方面进行加强,定期进行培训,进行思想和行为双方面教育。只有清算人员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才可以保证在工作过程中提高警惕规范行为。清算人除了具备法律和清算知识外,丰富的清算经验也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在清算方面的专业性,把清算单独列出一个职位,与会计教师律师一样需要资格证书才能进行其工作。因此,为了保证破产清算工作的高效进行,必须培养高素质清算人。(二)加强破产费用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清算组支付破产费用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比例进行支付,不支付无关费用。破产费用须是为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本着节约的态度原则,清算组进行相关支付。提出的支付要求需要由债权人审查签字。结束清算后,将所有开支情况整理后交给监管部门。(三)成立破产清算财务监督部门。成立破产清算财务监督部门,在财产清算,破产财产评估、变现等需要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监督,避
    2023-04-01
    442人看过
  • 当前非诉保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除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外,一些法律还赋予人民法院非诉财产保全和非诉证据保全的职责,但相关规定不明确,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一、非诉财产保全程序规定不明确。《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判不能执行或者今后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的法律规范,绝大多数法律规范都属于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又称非确定性规范,是指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委托某一机关加以确定的规范。这类规范的特点是不直接规定所要求或禁上的行为规范内容,则是指出应由某一机关加以具体规定。准用性规范,是指没有直接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规定在某个问题上
    2023-06-06
    347人看过
  • 虚拟交易的问题与对策
    在网络网络游戏如此盛行的今天,对于网游玩家而言虚拟物品的交易已非常普遍。前不久《决战》ID在易趣网公开拍卖并以6000元的天价拍卖成功,虚拟物品的交易第一次由后台走向前台,由地下转为地上,围绕虚拟物品的争论也日益激烈。对于从未玩过网络游戏的人而言,可能根本无法理解《传奇》中的一本“狗书”竟卖300元,一把“屠龙刀”要卖几千元的天价,然而这种活动早已有之,可以追溯至《暗黑破坏神》盛行的年代,并且现在已经在玩家中大量地存在着,而且目前绝大多数游戏网站都有专门的虚拟交易社区,专门供玩家在此自由交易虚拟物品。尽管网络游戏最为发达的韩国已经禁止虚拟物品的交易,可在目前情况下,这种交易如此大量而普遍地存在已经难以禁止,而且这种交易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于玩家而言,虚拟物品包括虚拟角色,虚拟武器装备,虚拟宠物等是有价值的,因为它本身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才能得到,网络游戏中的极品装备就更不用提了,
    2023-06-07
    377人看过
  • 法院对债权人保全有财产问题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解除财产保全,并赔偿损失。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一、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措施: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不分或少分;3、离婚后,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未起诉或者已经起诉离婚的,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此时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财产
    2023-03-30
    99人看过
  • 高校校园安全问题及对策
    大学校园是一个人群集聚的场所,其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与校园安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大学生的安全和权益,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高校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1)交通安全事故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各高校的校内交通处在一个堪忧的状态,人与车或车与车之间各种级别的摩擦常有发生。一到上下课或上下班的高峰期,人来如梭,车往如梭,学生低头走路嬉戏打闹不看车,司机谈天说笑不看人,因此难免发生些意外。(2)火灾事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火灾是威胁学生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我国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从未发生过火灾的寥寥无几。有的学校整座教学楼、试验楼、大会堂被烧毁,严重影响了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烧死学生。(3)盗窃案件随着高校校园的开放,犯罪分子把作案目标投向高校,不断进
    2023-05-03
    95人看过
  • 保全被告财产的分配问题
    被告的财产如果被多人保全的话就只能按照申请财产保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了,对已经查封的财产,有优先权的债权人也可以直接申请参与财产的分配,按照申请顺序,如果财产已经被执行完了,后申请的只能自己承担不利后果。人民法院对被保全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1、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的,保全期限依据保全财产的类型而定:(1)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2)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3)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
    2023-08-07
    457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面临很多的问题,一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并带有普遍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发展。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1、体制不顺,是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关键漠河县是全国少有的政企合一体制,劳动监察经费未纳入县财政由企业承担,特殊的环境制约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经费奇缺,三大瓶颈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隐入困境,严重影响着劳动监察工作的办事效率。2、思想上的误区,影响劳动保障监察的开展监察难、难监察是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其原因是一部分地区领导对劳动监察存在误解,为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了一些招商引资的地方
    2023-06-09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对公司财产保全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7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的相关问题对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3
      金融题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湖北省松滋市财政局课题组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以中小企业(一)松滋金融机构组织状况。为主.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目前.在松滋设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共有题。难题形成的原因众多.但融资担保体系的15家。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缺失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而融资担保体系的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湖北形成必须依靠政府的引导与扶持..如果政府银行
    •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关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2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法律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也就是说,法院只能对当事人申请的财产进行保全,并且该财产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同时保全的财产价值数额只能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
    • 时因跨越马路被车撞死赔偿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9
      事故责任如何话费呢。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 诉讼保全财产的分配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