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卖房另一方不给配偶买房子能追回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2:00:14 234 人看过

一方擅自卖房的情况下,另一配偶有权追回,但是法律规定受让人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对房屋是共同共有,处分需要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转让,所有权有权追回,但是受让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进行登记的除外。

一、无权处分合同的处理

处理无权处分合同的方式:如果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受让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原所有权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受让人不是善意取得的,则原所有权人可以追回。

二、共有房屋买卖有效吗

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行为无效,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如果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还需要经过房屋其它共有人同意才能生效,没有经过其它共有人的同意,也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共同共有是需要所有人同意,按份共有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所占份额的共有人同意。

三、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条件如下:

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受让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为善意;

2、受让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受让人受让时的主观状态是善意,即对无权处分不知情且无过失;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即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实际占有已取得的财产,为有偿转让且价格合理;

4、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符合物权变动公示方法要求的,不发生善意取得效力。

二、确定受让人是否为善意,需综合考虑的因素如下:

1、交易的对象;

2、交易的场所;

3、交易的时机;

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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