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不能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一般刑事案件需要由县级公安局以上级别的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派出所一般只管辖治安案件,对于刑事案件的任务仅仅是抓现行,派出所无权决定或者批准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1、派出所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应立即接受,认真接待,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记录人和报案人要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必要时可以录音。接受案件时,应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填表内容应真实完整,并注意保存或随案移送。对巡逻盘查、现场抓获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刑事案件线索,也应照此办理。
2、派出所应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接受控告、举报时,应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3、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应及时将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刑侦部门。
4、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和公民报案,有发案现场的,应迅速赶到现场。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和危及群众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果断地予以制止,并注意疏散群众,保护现场。发现受伤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将其带至派出所盘问、检查。现场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通报有关部门。
5、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时,依法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留置的,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对需要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在留置期间内办理法律手续。
6、对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已被查明的案件,应由派出所办理。派出所经工作已具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条件的,移交刑侦部门提请逮捕。派出所在办案中,发现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线索和情况时,要及时移交刑侦部门。
二、派出所是什么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法条链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哪些案件由派出所立案
140人看过
-
派出所什么案件不能报
366人看过
-
不同的派出所能查到案件吗
271人看过
-
派出所处理不公平有哪些办法
385人看过
-
不同派出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差异
391人看过
-
派出所立案后不办案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170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派出所故意把案件拖延不办理怎么办?派出所立案监督的方式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6派出所故意把案件拖延不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将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并列,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之一。立案监督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的,对刑事案件立案实行诉讼监督的法律监督方式。通过立案监督,可以保障法律能够得到及时、统
-
-
派出所能不能帮派出所报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3派出所立案,应将立案通知送达受害人或者报案人,而不是送给双方。如果派出所不立案,应在案后三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不立案通知送达报案人,如果报案人不报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复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
-
什么情况下派出所立案,派出所立案条件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2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2、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
-
派出所管辖的哪些刑事案件,派出所管辖的哪些刑事案件应当予以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公安部《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必须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基础工作、防范工作、群众工作和治安管理,及时发现、依法打击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活动。派出所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下列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