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质权需要登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0:53 151 人看过

一、取得质权需要登记吗

取得质权不需要登记生效,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但存在例外的情形,若出质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或者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质权的概念以及特征

1、质权的概念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2、质权的特征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二)是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预告登记取得所有权吗
    一、预告登记取得所有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对房产将来所有权进行确认的请求权,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但是,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为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所以,预告登记不能取得所有权。二、预告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
    2023-05-06
    137人看过
  • 是否需要进行质权登记?
    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办理动产质押办理登记。根据质押的标的不同,可以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办理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抵押物未登记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能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担保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学-理将此种抵押登记效力的立法体例称为“登记对抗主义”。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抵押物转移,对于善意取得该物的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即时偿还债
    2023-07-17
    251人看过
  • 以著作权出质,需要办理登记吗
    1、著作权可以出质,但以著作权出质的,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2、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3、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律师补充: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一)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二)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三)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四)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五)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六)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授权合同;(七)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第二十八条使用作品的
    2023-05-06
    178人看过
  • 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权利质押需要登记吗
    一、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民法典权利质押规定如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权利质押需要登记吗权利质押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对于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或者是以汇票、本
    2023-05-06
    418人看过
  • 抵押权的取得和登记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抵押权的取得类型1、基于法律行为取得1)抵押权设立;2)抵押权转让。2、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1)给予法律的规定而取得抵押权,即法定抵押权;2)通过继承而取得抵押权;二、抵押权登记的概念是指依据财产权利人的申请,登记机关将与在该财产上设定抵押权相关的事项记载于登记薄上的事实。三、我国抵押权登记的效力1、公示效力;2、公信效力。
    2022-04-28
    125人看过
  • 不动产权取得与登记
    不动产权证
    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继承、买卖、赠与、置换或交换等。在非实行强制登记制度的国家,仅仅有这些行为即可以移转所有权。而且在实行意思主义的国家,合同一成立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效力。但是在实行登记簿表征所有权的国家,合同等行为仅仅是所有权移转的原因行为或基础行为,要使不动产发生物权取得或变动效力还必须进行登记,将原所有权人的权利注销、变更,将新权利人登记为所有权人并颁发权属证书。取得不动产权之所以要登记,是因为不动产权不是靠占有来表征的,而是靠登记证书,即登记机关颁发的产权证书来证明的,证书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为不动产权人。因此,取得不动产权,必须将原来的不动产权证注销或变更,即先消灭原不动产权人的权利,然后将自己登记为不动产权人。这一过程一般同时在同一登记程序中完成。实际上,这一过程即是不动产权人的变更,因此不动产权移转登记,又俗称过户登记。由于移转不动产权涉及到合同等原因行为,又涉及移转不动产权的登
    2023-06-08
    316人看过
  • 用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吗
    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3)以租赁方式取得,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税费缴纳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一、如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
    2023-02-23
    414人看过
  • 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吗
    是的,正规流程只能在工商局进行办理。(以下附相关材料要求)到股权所在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1)出质股权所
    2023-06-17
    328人看过
  • 没有登记能取得版权保护吗
    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的形式进行的,作者不进行版权登记的,不影响法律对作者版权的保护。《作品自愿登记办法》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2023-06-11
    133人看过
  • 原取得的不动产是否需要登记?
    1、不动产的原取得是否需要登记不一定,原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取得的第一代财产所有权或者直接取得所有权而没有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和意志。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有:劳动生产、所得、孳息、添加物、无主财产、拾得无主财产、散养动物、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没收等,征收、征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为原始取得: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造成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自继承或者遗赠之日起生效(3)因房屋的合法建造或者拆迁而设立或者消灭产权的,自取得产权之日起生效,不动产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由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同级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全区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房地产登记,由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另行办理。不能单独办理的,由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登记
    2023-05-07
    234人看过
  • 质押需要如何登记?
    需要进行登记,(一)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二)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一看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这一比例,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状况,比例过高,要分析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二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三看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这一指标能够影响我们决定贷款的期限。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四看应收账款的成分比例,是否集中于一个客户。这一比例反映企业贷款回收的风险性。五看付款单位是否为贷款申请企业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三)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
    2023-02-14
    214人看过
  • 进行登记需要存单质押登记函
    存单质押登记函是在进行存单质押业务时,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止付所要填写的登记函。存单质押登记函的存在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规避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无论是银行的存单质押还是民事存单质押,都应该进行存单质押登记。以上是关于存单质押登记机构的全部介绍了,现在我们知道了如果要进行存单质押,只要到能够办理该业务的银行、储蓄机构、信用社就可以了,而这些机构也是负责进行存单质押登记手续的,因此大家不必担心登记手续麻烦的问题,而只需要签订存单质押登记函就可以完成存单质押登记。一、质押贷款影响征信吗通常情况下,贷款是否上征信主要是看发放贷款的机构是否接入了征信系统。大多数的存单质押贷款都是直接向银行进行申请的,毕竟在有质押物且个人征信记录良好的情况下,银行贷款利率更低也更安全,那么这种情况下存单质押贷款是会上征信的。若是通过民间贷款机构办理的存单质押贷款,若是该机构没有接入征信系统就不会上征信。二、个人定期存
    2023-06-25
    493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需要登记吗
    应收账款债权质押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什么是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1、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风险市场经济中,根据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市场主体是理性最大化者,市场主体在从事市场活动时的目的在于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构成完美的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市场信息的完全、有效性。然而,基于时间和其它因素的限制,市场主体并不能掌握市场中的所有信息,经济生活的复杂多变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2、担保制度对信用风险的规避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巨大活力进而对融资的大量需求,是现代担保制度得以产生并发展的根本原因,担保制度分为人保与物保两大种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我国“由个人和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5%;由担
    2023-08-02
    382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质押登记不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意,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股东就可以质押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1、主债权主
    2023-03-21
    45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取得需不需要登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7
      1、著作权无须登记。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著作权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 2、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
    • 版权的取得是否需要登记和登记的主要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无论发表与否,中国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又称著作权,是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的一系列专有权,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由此产生的邻接权。
    • 代理版权登记需要资质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不需要资质的,商标、版权代理都不需要,只有专利代理才需要资质。 版权是登记制,因此取得较为容易,目前,在版权代理方面,国家还未实施资格准入,即无需取得版权代理资质。 法律规定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 第十条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
    • 公司需要做股权质押登记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
      是。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公司股东的股权办理质押过程中,须注意两点,一是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二是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 应收账款债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2
      应收账款债权质押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