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1:02:45 276 人看过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6.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

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实践合同包括哪些相关的类型
    一、实践合同包括哪些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保管合同始自于罗马法。罗马法把寄托分为通常寄托与变例寄托。通常寄托是指受寄人应于合同期满后将受
    2023-06-01
    146人看过
  • 终止合同纠纷——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4
    2023-04-19
    6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后相关记录的查询
    退保后的记录可以查到。社保退保后纪录是有的,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个人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社保卡的密码、进入后就是你的基本信息,逐项查询即可。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
    2023-07-19
    312人看过
  • 尿毒症员工的合同终止事宜
    [导读]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终止是指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日前,身患尿毒症的熊明军不用做透析。早晨7时多,母子俩起床搭乘近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到观澜水库附近的一家模具厂,到办公室里坐着,到了下班时间也不走。这并非是他们第一次在办公室静坐,熊明军甚至还铺了条旧棉被在厂门口躺过。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厂里承担部分换肾手术的费用,但双方一直没有谈妥。熊母:会坚持去静坐这家厂的名字叫誉铭新工业有限公司,今年4月,20岁的熊明军来到这家模具厂当学徒工。两个月后,熊明军被确诊为尿毒症。熊明军说,他姐姐在东莞打工,1000多元的工资就是全家四口的所有收入,无法
    2023-06-09
    223人看过
  • 保管合同包括什么终止事由
    保管合同终止事由有: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单方解除或者双方解除;互负债务的二人,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债权人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债权人抛弃债权。一、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什么意思呢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二、分析提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
    2023-03-08
    33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的相关问题
    保险合同退保的计算方式取决于投保人退保的时间。如果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单后的三十左右退保,那么这属于犹豫期退保。如果投保人超过规定的犹豫期进行退保,那么这属于正常退保。犹豫期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一些正常的工本费或人工费后退还给投保人全部保费。保险合同退保的计算方式取决于投保人退保的时间。如果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单后的前十左右退保,那么这属于犹豫期退保。如果投保人超过规定的犹豫期进行退保,那么这属于正常退保。犹豫期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一些正常的工本费或人工费后退还给投保人全部保费。 保 险 合 同 退 保 计 算 方 式在购买保险时,你是否曾经有过想要退保的想法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购买的是基础保障类保险(如意外险和健康险),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业务员退还首期佣金,从而影响业务员的业绩。如果你确实有退保的需求,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1.
    2023-09-22
    348人看过
  • 相关的刑事处分包括哪些
    刑事处分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处分。其范围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对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一、刑法处罚的种类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的种类如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二、主刑和附加刑有哪些种类我国主刑和附加刑种类分别如下:一、主刑的种类1、管制;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2、拘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4、死刑;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监狱通过两
    2023-06-22
    354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a、交接工作;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后是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的,因此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和劳动者续签的话,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是不违法法律的规定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对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的话,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那就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弥补劳动者的损失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2023-07-10
    328人看过
  • 合同终止包括抵销吗?
    合同的终止依照法律规定是包括抵销情形在内的。合同抵消的方法包括法定抵消和协议抵消。法定抵消就是由法律规定其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协议抵消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一、民法典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1)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3)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
    2023-03-11
    289人看过
  • 投资合同终止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等。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甲方:【】地址:【】乙方:【】地址:【】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约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因甲方经营模式调整,提前终止原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提前终止原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共识:1、甲乙双方确认,自【】年【】月【】日起终止甲乙双方已签署的原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合同不再对各方具
    2023-06-17
    393人看过
  • 终止合同支付违约金包括哪些内容
    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该如何赔付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不退还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
    2023-04-06
    92人看过
  • 合同的终止是指什么,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一、合同的终止是指什么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2、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消灭,例如履行不能、清偿、混同等;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消灭,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首先,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次,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
    2023-02-15
    277人看过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适用包括哪些范围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
    2023-04-27
    39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后,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
    2023-07-05
    5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相关事宜,通常的费用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孩子抚养、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劳动合同终止的的后合同义务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2
      我国的劳动法确立了经济补偿金制度,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的随时解除也排除在外。该规定范围过窄,而且只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变相鼓励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了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金的功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
    • 买卖合同终止的条款有哪些合同终止条款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9
      合同终止的条款有:1、合同期满后的自然终止2、合同中有显着失去公平的条款3、存在欺诈行为,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的合同4、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的合同无法达到双方目的的,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作出合同终止的5、合同方自然人死亡,财产继承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实施合同内容的。关于这些规定的终止条款是有效的。
    • 合作协议终止合同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合作协议终止合同范文如下请参考: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双方 _ 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开始的产品经销业务合作, 同时达成如下协议, 以兹共同遵 守。 一、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产品经销业务合作终止。 二、 截至本协议书签订之日,双方就合作期间的业务往来及账务进行核对,甲方应退还乙方 余款¥ ,
    • 集体合同的终止程序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4
      集体合同终止的程序: 1、一方提出终止集体合同; 2、另一方在收到终止集体合同通知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 3、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终止合同。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第三十二条规定,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