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生育保险待遇须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7:43:37 208 人看过

一、享生育保险待遇须符合俩条件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符合两个条件,即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职工;按政策规定生育或计划实行生育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四类: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支付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统称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生育或流产津贴;生育补助金。

二、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津贴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女职工生育或流产产假期内的津贴低于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

享津贴天数:妊娠12周以下人工流产享受的津贴为15天,12至28周引产30天,28周以上引产40天,正常产90天,非正常产105天,晚育120天,高龄高危180天。

三、男职工也能享受待遇

男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但无工作单位和无固定收入,医保经办机构除支付生育医疗费外,还将按男职工所在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给予1个月的生育补助金;男职工施行输精管结扎术及结扎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输精管复通术的,也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四、申领生育险共分四步

早期妊娠诊断后,到居住地所在区妇幼保健站建《母子健康手册》。

填写《职工生育保险选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带《结婚证》、《母子健康手册》到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后发生的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按定额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生育结算后由企业生育代办员到市医保中心申领,2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或补助拨入单位提供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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