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地存放货物税务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0:03:42 299 人看过

问:我公司拟在港口租用油罐,存放成品油,待有合适的机会直接从港口销售,在异地租罐存放货物税务上如何处理?

答:

1、异地租用油罐存放并销售成品油,形成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与异地存储地之间的成品油移动,符合以下规定的,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销售货物,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3、跨省设立的、符合以下规定的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称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参照本办法联合制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既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又在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行本办法。

4、会计核算时,对于异地存货应专门设立专栏核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核算相关文章
  • 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如何处理
    1、货物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做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2、接受捐赠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3、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接
    2023-12-07
    352人看过
  • 企业土地使用税应当如何计算
    一、企业土地使用税应当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
    2023-06-10
    417人看过
  • 存货会计与税务处理有哪些差异
    一、存货的范围存货的范围与确认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存货的定义建立在会计规定的基础上。因为新会计准则确认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实施条例》相同,所以会计与税法确认存货的范围基本相同。二、存货的初始计量(一)一般情形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
    2023-04-27
    329人看过
  • 存续企业和分立新设企业如何处理相关涉税业务
    问:我们是一家生产性外资企业,因经营期在10年以上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该项优惠政策已于2007年享受完毕。2007年底,企业累计亏损200万元。企业原有一个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2008年1月,该分支机构分立成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生产性外资企业,并把原分支机构的资产归入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原分支机构的资产1500万元已经被评估增值为2000万元。那么,存续企业和分立新设企业如何处理相关涉税业务,前期亏损如何处理?答:虽然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但新法目前尚未对企业改制重组税收处理作出新的规定,因此,暂以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处理。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其中,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为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原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为派生分立(
    2023-05-05
    17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异地销售存货的纳税地点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中第三项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
    2023-05-05
    360人看过
  • 房企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财会[1995]15号文件规定:1.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2.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
    2023-05-04
    46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怎样做,如何利用存货计价合理避税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利润的征税方式主要如下:企业利润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分红收益,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实现了一年100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剩余的75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最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又是企业所得税,又是个人所得税,股东有苦说不出。合理的税务筹划是显得至关重要。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避税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
    2023-05-09
    361人看过
  • 注销税务登记存货如何处置
    近日,某地税务机关在对一些商贸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很多商贸企业经营多年竟一直没有缴纳过增值税。究其原因是纳税人的账面存货一直居高不下造成的,个别商贸企业甚至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其账面存货仍相当可观。要知道,如果纳税人在注销税务登记时的进项税额没有留抵或留抵很少,则说明这部分存货的进项税额已经在过去的经营中全部或绝大部分进行抵扣。如果这部分存货正常销售,则纳税人将集中实现税款。然而,恰恰在这时,这些即将实现税款的纳税人却申请要注销税务登记。其注销税务登记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个别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存货早已在注销税务登记前就已经销售完毕或大部分已销售(这些销售的货物一般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纳税人没有及时作销售处理罢了。因此,对于这类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务必对其存货进行盘存;而对于那些进项税额已抵扣完毕,但其存货又确实存在的纳税人,税务机
    2023-06-07
    355人看过
  • 税务机关扣押货物应当怎么估算以及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税务机关按照前款方法确定应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所发生的费用。第六十五条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第六十六条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扣押、查封时,对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将产权证件交税务机关保管,同时可以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在扣押、查封
    2023-03-20
    162人看过
  • 企业合并后存货增值税怎么处理
    咨询描述:我企业原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经营需要,需注销后同另一企业合并,我企业现有账面存货2000多万元.合并后,我企业的外欠账和资产(含存货都)都并入另一企业.问在并入时我企业需申报交纳增值税吗?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文件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如果贵企业的情况符合上述情况,则不用缴纳增值税。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应由稽查局进行税务清算,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如果您企业的存货以后又发生销售行为,请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2023-04-24
    236人看过
  • 企业存货如何进行管理以及会计处理
    一、存货的定义存货就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二、存货的内容企业的存货主要有1.原材料2.在产品3.半成品4.产成品5.商品6.周转材料三、存货的特征任何事物都有自己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性能特征,存货也不例外。存货的定义中,有几个关键字眼,那就是“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由此可以引申出存货的特征:1.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销售。企业只有将产品卖出去,才能取得一定的现金流入,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用于销售是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的最基本特征。存货是企业的商品,就是要对外出售的,不对外出售的东西,在企业中一般就是指固定资产了,当然还包括留存企业自用的产品。2.企业出售存货,那么就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要是没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就不能算是存货。3.出售存货成本能够可靠
    2023-03-31
    115人看过
  • 异地销售存货应怎样确定纳税地点
    煤炭经销甲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地在山东,从山西乙煤矿采购一批煤炭,然后销售给河南的丙企业,由甲企业在山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煤炭从山西乙煤矿发往河南丙企业,货款通过银行账户结算。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目前,对于纳税人异地销售存货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地点尚无明确的规定,但可借鉴“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的相关税收政策确认纳税地点。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中第三项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
    2023-05-04
    357人看过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处理
    (一)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业务流程是:(1)向商务主管部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2)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3)向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开业认定;(4)购进货物;(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报关出口;(7)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8)作出口销售收入;(9)收汇核销;(10)凭有关单证申报退税;(11)开具收入退还书;(12)取得退税款。(二)外贸企业申报退税的主要单证、资料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向主管退税机关附送或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这些单证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和申报表两类。申报出口退税需附送或提供的主要原始凭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对于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的,还应提供由受托方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根据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的需要,有的外贸
    2023-04-24
    384人看过
  • 如何将存货损失分为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Q:如何处理会计和税务中的存货损失?你想去税务局备案吗?如何操作?答:(1)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21条规定,存货损失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存货损失应作为待处置财产的损失和盈余入账。经管理权限批准后,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处理以下情况:(1)因计量错误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盘亏,应先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金和过失人赔偿金,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2)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存货毁损的,应当先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金和过失人赔偿金,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二)存货损失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存货损失是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会计处理为进项税额转出。企业所得税:存货损失应当申报或者特别申报,不得特别申报。提供的备案材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的规定提交,2011年:第二十六条存货损失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存货损失余额,应当
    2023-05-08
    99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分类、汇总、分析,形成会计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会计核算是会计的一项基本职能,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会计核算由总账、应收账、应付账、现金、固定... 更多>

    #会计核算
    相关咨询
    • 房企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1.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不能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对于预收款,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时,由于收入未能确认,不能将预缴的税金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对已缴纳的税金,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入当期损益,借:营业税金及
    • 企业股权重组应如何做账税务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4
      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企业股权重组后,有关税务事项按规定处理。   企业股权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股权重组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和计提折旧。凡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
    • 公司变更地址后应当如何处理税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1
      公司变更地址后,纳税人应当向原税务登记单位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单位如实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单位发放的原税务登记文书,依法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业主大会应当如何委托物业管理企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委托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 企业存货太多怎么处理不涉及到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期末资产负债表里面,存货还是多的,只是仓库库存的话会减少;采用委托加工的方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库存商品这样所有权没有转移,不能确认收入,所以也不用交税又能减少库存。如果是想这个科目金额就减少的话,如果你们是研发型企业或者有研发项目,可以领用到研发里面;借: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用贷:库存商品/原材料/...这个还可以研发加计扣除。如果贵。有在建工程,正好你的存货又可以使用,领到在建工程,也可以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