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4:30:19 285 人看过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一、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二、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措施

1、增强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意识的措施有:

①医务人员要有防范差错事故的意识,要真正认识到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不幸和经济负担;也给自己造成心理压力;同时导致医院经济上的损失,影响医院的社会形象,甚至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如果处理不当,还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后果。

②医务人员要消除医疗纠纷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观念,充分认识到防范纠纷的发生不是医务科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人的事,而是全院员工共同的责任。

2、加强责任心,提高技术水平医务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一切为病人着想,事事考虑周全,而不能把病人当作一个简单的治疗对象。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和医疗质量,切实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医疗技术是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重要保障。

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工作做到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工作规范,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安全保证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避免医疗过失的发生。

由此可知,要有效缓解越来越严重的医患关系,医疗人员要从服务质量,自身素质,技术水平,态度改善等各方面有所改善。同时作为医院也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管理,从而减少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矛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哪些医疗行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就医时患者有不良反应,危及生命健康,便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有误,向法院起诉,造成很多的医疗纠纷与矛盾。那么到底,什么行为才算是医疗事故?哪些行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呢?1、属于医疗事故的行为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那就属于医疗事故,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行为(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这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这属于医疗意外,医护人员已经尽了全力,因患者自身的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的不良反应,不属于医疗事故。(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这是医学发展上的不足,是整个医学界共
    2023-04-23
    74人看过
  • 在诊疗护理中,有哪些情形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以下不属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痔疮术后感染算医疗事故吗若要判定手术感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则首先需要对手术感染的原因进行确定,一般都需要通过医疗鉴定来进行确定。若手术感染的原因系医务人员违反了一般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造成,则属于医疗事故;但若医务人员已根据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进行诊疗,尽到其注意义务,则不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是发生在手术后的感染症状,最大的可能就是由于手术时,消毒处理不到位,出现的继发性的感染,需要及时有效的抗菌治疗。但手术并发症常见的就是感染伤口不愈合等一
    2023-06-25
    150人看过
  •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况下属于医疗过失
    一、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或者克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对病员危害结果发生。第三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病员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如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对危重病员推诿、拒治;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马虎草率,擅离职守;或遇到不能
    2023-03-01
    208人看过
  • 不属于医疗过失的是什么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医疗过错的审查范围有哪些?1、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措施选择权有没有得到保障,如答案是否定的,则继续考察上述权利的被侵犯与本案后果之间的关系。通常,鉴定机构审查的范围是病案中有无相关告知书、同意书等书面证据。缺少这类证据,即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有的案例中虽然这类告知书不欠缺,但告知内容欠缺,如没有详尽告知,或恰恰没有告知会出现本案这样的后果等;对医疗机构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审查完毕后,针对未完成这一义务者,就要继续审查该
    2023-03-19
    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不属于一级乙等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患者的以下情况之一:1、植物人状态2、极其严重的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无法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无法恢复,通过呼吸器维持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无法恢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023-08-07
    299人看过
  • 常见的有那些情况属于工伤
    一、那些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2023-04-03
    122人看过
  • 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纠纷处理的方式第一、协商解决。病员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医院确定事件的性质并提出处理办法。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和诉讼程序,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第二、技术鉴定。倘若您和医院不能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第三、重
    2023-06-13
    450人看过
  • 关于医疗保险那些事儿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付,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农民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代扣代缴。对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除个人缴费外,各级财政还有补贴,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参保后,个人账户一般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般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费用。按照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023-04-26
    132人看过
  • 如何审查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资质,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怎样审查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资质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该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委托人也应当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如何进行审查呢?在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是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法鉴定业务范围,审查鉴定业务资格和能力,限定业务范围,颁发鉴定资格证书的。所以,每一个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鉴定的业务范围是不一样的。(1)如果患者及其家属需要查找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的,可以登陆到当地司法局(市、县)或者司法厅(省、自治区、直辖市)官方网站查找,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2)各个地方的“医学院”和“医疗研究院”往往是医疗技术专家比较集中的地方。也有开展临床医学司法鉴定的机构,可以联系
    2023-02-24
    22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哪些情况不构成医疗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下列六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
    2023-07-20
    412人看过
  • 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鉴定有效期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一、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时间一般来说此时效是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要是损害结果在多年后才发现的话,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是超过20年的话法院将不会保护这个权利,鉴定已没有实质意义。因此,在知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二、医疗事故鉴定时效和期限怎么算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的计算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三、医疗事故的鉴定期限有
    2023-03-16
    153人看过
  • 未检出疾病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未检出疾病属不属于医疗事故1、由于人们身体具有差异性,出现误诊的情形在所难免,如果医疗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致使患者造成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否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赔偿。2、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
    2023-06-12
    313人看过
  • 医生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情况有哪些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在判断是否履行说明告知义务,以及该义务的履行是否合理适当时,还要考虑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结合个案进行分析。第二类是患者一方主观上具有过错,该过错又可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的情形一般比较少见,患者就医就是为了治疗疾病、康复身体,而非追求身体损害的结果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一是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对患者的紧急救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职责之一。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现行的医疗法规规章对于“紧急情况”的界定为患者因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人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在临床上表现为急性外伤、脑挫伤、意识消失、大出血、心绞痛、急性严重中毒、呼吸困难、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等。一般来讲,上述情况中的紧急性可以概括为时间
    2023-04-19
    28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需要那些证据?
    (一)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二)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三)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四)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五)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一、患者如何准备证据证据是
    2023-04-12
    14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分别是什么, 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一)医疗差错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1.严重医疗差错 2.一般医疗差错(区别在于是否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二)医疗意外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关键区别:医务人员主观上有无过失。 (三)并发症 1.后一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引起的; 2.后一种疾病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避免的。 (四)病员及其家属不
    • “医护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即医疗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另外,经患者知
    • 哪些情形医疗事故不属于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0
      下列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诊疗护理工作: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因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而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不可预测或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 (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的不良后果; (6)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
    • 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2
      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在医院发生的那些事故属于医疗事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31
      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