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迁怎么赔付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3 09:59:48 277 人看过

一、安置房拆迁怎么赔付的?

1、安置房被拆迁,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领取拆迁安置费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拆迁安置房收益金怎么算的?

1、拆迁安置房收益金的计算公式为,核定的契税计税额,减去原购房缴纳契税计税金额,再减去原契税实缴额,然后再乘以50%。

(1)对于宅基地拆迁的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时原则上不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对

于城镇国有土地上面房屋拆迁的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需要缴纳50%的土地收益金;对于违规申领的拆迁安置房上市确认时还需要加付50%的土地收益金。

(2)土地收益金的核算基数一般是上市确认时房产部门的内部指导价格减去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时的购买价格。

2、控制拆迁安置房买卖过程中土地收益金

购买人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时作充分的调研,对于拆迁之前的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宅基地还是城镇国有用地做-一个充分的考量;

购买人在签署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时,可以对违规拿房的情形土地收益金的缴纳主体进行约定,让出售人保证其申领的拆迁安置房没有瑕疵和违规。

房屋被拆迁后,若是被拆迁方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那么该被拆迁方可以获得安置房。根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当地政府可能会作出拆迁安置房的决定,此类房屋被拆迁之前,拆迁方依旧需要现行现行法的规定,向被拆迁方支付拆迁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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