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员是干什么的工作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20:51:23 178 人看过

一、法院执行员是干什么工作的?

执行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审判人员的移交,开展执行工作,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内容。在执行活动中,根据需要,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件人员如对执行提出异议,执行员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二、人民法院执行厅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5)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三、法院强制执行有用吗?

在法律意义上是有用的,实际情况看败诉方的财务状况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财务本身就存在问题,没有足够的钱来履行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内容,那么即使申请了强制执行,也是无法履行的。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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