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审批土地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14:27 175 人看过

一、案例某商品房建设项目是某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1997年经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同意选址在清水山,同年,经省计委、省外经贸委批准立项。就此项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9年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授权省建设厅批准将清水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4月某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清水山2公顷土地,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并向申请人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于2000年开始动工建设,由于开挖山体,引起水土流失,给风景名胜区环境造成破坏。2003年2月某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为出让清水山2公顷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违反了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作出收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申请人不服,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理决定,维持原出让土地的决定;同时一并提出如政府要收回土地,请求依法行政赔偿。行政复议机关认为:1999年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清水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4月被申请人仍批准出让清水山风景名胜区土地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8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29条第一款的规定,维持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并确认原批准出让清水山2公顷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因过错在于被申请人一方,给申请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责令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行政赔偿。二、评析本案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申请人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在维持市人民政府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同时,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行政赔偿。既坚持了有错必纠原则,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一)该赔偿是行政赔偿还是民事赔偿一种观点认为,原具体行为被确认为违法,申请人依此获得的权益就不是合法利益,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才依法予以行政赔偿,本案中,申请人是依行政违法行为而取得的非法权益,不能适用行政赔偿,如因此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申请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笔者认为:行政行为生效后,即具有公定力,应当推定其为合法有效,非经法定主体和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这是国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所要求的。在具体行政行为未被确认为违法之前,都应当认为是合法有效的,而依此取得的权益,即为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以后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来否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取得的权益的合法性。这是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的不同所在。因此,申请人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二)行政赔偿是否应当对具体金额进行认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的案件,应当根据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作出处理。如果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不存在行政赔偿的问题;如果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有违法之处,就应当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本案中,一种观点认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的请求,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有违法,虽有充分证据证明已造成实际损害,但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只要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责令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即可,不对行政赔偿具体金额进行认定,申请人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所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拒绝执行行政复议结果的如何处理?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二、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
    2023-04-01
    151人看过
  • 行政违法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一、没收赌资的行政处罚没收赌资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其种类如下: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责令停产停业属于治安行政处罚吗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的措施,是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相关范畴的,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
    2023-04-12
    64人看过
  • 违反建筑法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建筑法》,违反《建筑法》的后果具体规定如下:《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
    2023-04-27
    106人看过
  • 行政赔偿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一、不被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国家机关不被起诉受害人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
    2023-03-27
    253人看过
  • 不履行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存在合同违约行为怎么解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实际操作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
    2023-03-13
    180人看过
  •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
    2023-04-24
    34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政府违法批地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因政府违法批地使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有权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请求行政赔偿。
    • 单位违约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
    • 行政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0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 非法买卖土地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5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
    • 违法转让土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