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否判决之前就处罚罚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4:50:22 287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是否判决之前就处罚罚金

1、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中的罚金,应当在判刑之后进行缴纳。罚金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附加刑之一。根据相关规定,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同时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刑事判决书何时开始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也就是说,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要执行必须等其生效,上诉期经过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判决书才会生效,然后再由法院将判决时在十日内交给有关公安机关。需要注意的是:死刑的执行有核准,验明正身等环节,一般没有特殊安排时可在最高院核准通知下达后十日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被判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一、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罚金的缴纳方式是罚金刑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根据修订的刑法第53条的规定,缴纳方式有:(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笔者认为,犯罪分子的亲属自愿代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同样视为具有悔罪表现。如果被判主刑,这种悔罪表现可作为减刑的条件。(二)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笔者认为,对有缴纳能力期满未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变卖其财产或执行其钱款时,也应当扣除其拖延履行这部分罚金的利息,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只有这样,才能给拖延履行罚金的犯罪分子应有的
    2023-04-21
    415人看过
  • 之前劳教算刑事处罚吗
    不算。目前我国已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在废除之前,劳动教养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一、嫖娼事后还会拘留吗嫖娼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犯罪,罚款后就放出来了,应该只是处了罚款,没有挽留处罚,不会再拘留。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二、释放需要什么
    2023-03-28
    2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钱交处罚金会再判么?
    一、刑事案件中不交罚金会再判么?在法院判刑后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通常情况必须缴纳。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其中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罚
    2023-04-10
    144人看过
  • 如何缴纳刑事案件二审判决罚金
    法院对这个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审判之后,法院会给当事人开一个关于缴纳罚金的明确票据,然后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拿着这个罚金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所指定的银行或者部门去缴纳这个罚金,在当事人缴纳后,银行会给开据一个缴纳的回执单。判刑之后无钱缴纳罚金怎么办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如果关押的期间相当于或超过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认为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的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得执行拘押。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执行方法。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
    2023-07-03
    2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刑罚是否可以被判处为缓刑?
    满足条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案底能消除吗一、监外执行案底能消除吗1、监外执行案底不能消除。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严重疾病、怀孕、哺乳婴儿等情形被批准监外执行的,其依然处以刑罚执行期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定罪处罚的,就会留有案底并由有关机关永久保存,所以不会存在消除案底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
    2023-07-18
    9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有期徒刑是否包括罚金?
    罚金和有期徒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而罚金是一种附加刑,不属于有期徒刑。虽然罚金和有期徒刑可以一并适用,但它们是独立的刑罚种类,彼此之间互不交叉、互不包含。罚金不属于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主刑,而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有期徒刑与罚金刑都是刑罚的种类,彼此之间互不交叉、互不包含,但可以一并适用。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刑 事 案 件 有 期 徒 刑 包 括 罚 金 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而罚金是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罪犯被判处附加的一种经济赔偿。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罚金最高不能超过罪犯在执行期间实际执行的刑罚的百分之三十。因此,有期徒刑不包括罚金。然而,在某些特殊案件中,如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案件,法院可能会在有期徒
    2023-09-15
    395人看过
  • 判决前能否减轻刑罚?
    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判决前有立功表现的,不能减刑,但法院在量刑时可依据立功表现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可以减刑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立功的情节去进行相关的减刑。如果是一般的立功行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罚的百分之二十以下;对于有重大立功的行为,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如果是犯罪的情节比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罚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根据情况依法进行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17
    191人看过
  • 是否必须缴纳刑事案件罚金?
    关于刑事案件是否一定要缴纳罚金的问题,并非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设有罚金,因此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被判处罚金。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只有刑法明文规定了,对于特定的犯罪行为,需要判处罚金,才能被处以罚金。具体案件中,只有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认为应当对犯罪人判处罚金,并且作出有效判决后,在执行时需要缴纳罚金。刑事案件一定要请刑事律师吗刑事案件不一定要请刑事律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是有必要的。当然前提是如果你有经济条件。但是对于事实清楚,定性无争议的小案件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但是事先就相关情况咨询一下律师还是有必要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不可被剥夺,没有辩护人的可以自行辩护。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我国《刑法》相
    2023-06-30
    424人看过
  • 缓刑判决之后是先交罚款还是判决之后交罚款
    缓刑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因此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再交。对在规定期满内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缓刑判决不当缓刑判决不当的可以请求撤销缓刑。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
    2023-08-07
    463人看过
  • 有前科是否加重刑事责任,从重处罚就是加重处罚吗
    一、有前科是否加重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如果构成累犯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加重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从重处罚就是加重处罚吗按规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区别如下:(一)、从重处罚1、在法定刑范围内从重。比如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法院在这个范围内做的较重处罚就是从重处罚。注意,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判定刑罚,就属于加重处罚。2、以“从重处罚情节”为依据。比如抢夺罪,抢夺老年人财物将酌情从重处罚,没有法条的明确规定就没有依据。3、“从重”是适度从重。具体而言,从重处罚时按以下处理:(1)从重不必须在罪
    2023-04-18
    222人看过
  • 串标案判决 单处罚金
    对自然人犯罪单处罚金刑,是指法官在裁量具体案件时,对犯罪的自然人只判处罚金刑,而不判处其他法定刑。单处罚金刑的意义主要有两种:1、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因此可以不被剥夺,其本人的婚姻、家庭及事业就不会受到多少影响,还可以使其避免因被关押而可能受其他犯罪人的恶习感染,从而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挽救。2、对犯罪分子只判处罚金,不仅可以使国家减少用于关押罪犯的费用,还可以使国家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是刑罚经济性最直接的体现。一、拘役属于什么行为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拘役
    2023-03-05
    478人看过
  • 判刑前庭前交过罚金,是否还能被判缓刑?
    视情况而定。不交罚金不会影响判决缓刑。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的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之前判过缓刑还能判缓刑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之前已经判过缓刑了,再次申请缓刑的时候,只要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审查罪犯的认罪悔罪态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是能够再次判定缓刑的。判缓刑有哪些影响1、判缓刑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在个人信息中依然会留下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案底,无法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被判刑后不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类职务,到有些私企工作通常也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2023-07-18
    1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罚金是否需要支付滞纳金?
    刑事案件的罚金有滞纳金,要及时缴纳。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刑事案件中只要交罚金就判缓刑吗交了罚金也不一定就能判缓刑,是否可以判缓刑,跟犯罪嫌疑人有没有交罚金没有直接的关系,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
    2023-07-05
    83人看过
  • 能否在判决前缴纳罚金?
    判决前不能交罚金。罚款只在法院审理判决后支付。为能够从轻判,审判前可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从轻处罚。从判决的角度来看,支付罚款不能达到轻处罚的标准。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罚款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申请监外执行是在判决前还是判决后?法院判决监外执行是在判决时就宣布了,法院宜布以后,就可以在看守所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
    2023-07-18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刑事判决之前就可以追究罚金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不是,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按照相关的规定,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
    • 行政处罚之后刑事罚金和判决罚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行政处罚罚款与刑事处罚罚金不能互相抵扣。 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单位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对当事人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而刑事处罚罚金是按照《刑法》的规定,对罪犯给予的刑事处罚。二者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同,不能相互抵扣。
    • 刑事案件判决处罚金怎么算, 减刑, 是否可以减免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罚金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减刑 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 前款规定的刑事案件判决先交罚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2
      没有先后顺序的,如果法官跟你说让你先交罚金,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先交,这样在量刑上法院会给你适当从轻或者缓刑。
    • 刑事案件处罚中,醉驾可否单独判处罚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