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0:51:19 243 人看过

河南是我国中部的农业大省,可供耕种的农田土地数量多、面积广,近几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农民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造成部分农田闲置成荒,为此,一些乡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外出务工人员可以委托亲朋好友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同一集体内的其他人,那么,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是怎样的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入委托书

__________:

我因_____________的需要,欲以每亩_______元的补偿标准,采取_____流转方式,转入土地_____亩。意向流转期限___年,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对地块的意向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转入的土地主要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具体事宜委托贵单位与转出方协议确定。流转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和流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请贵单位帮助协商解决。

委托人(或单位):______(签字或盖章)

住址或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出委托书

__________:

本农户因_____________,欲将位于_____村_____组的_____亩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_____流转方式,以每亩_______元的补偿标准,委托贵单位储备、流转(需委托流转的土地情况附后),流转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具体委托事项:

1、受托方可以与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

2、经协商,受托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的,可根据委托方和受让方意愿选择以下方式签订流转合同:

(1)委托方与受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受托方与受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3、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可以不同于本委托书中约定的内容与受让方签约,但委托方必须另行出具委托证明。

4、按本委托书约定,受托方与受让方签订流转合同的,委托方反悔要求解除该合同的,该行为无效。

5、土地流转后,委托方需按本委托书约定向受托方支付委托费用。

6、受托方超越委托权限以外的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约定。

委托事项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户主):______(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情况

承包地总面积

承包地块总数地块名称面积(亩)等级地类四至边界用途

附着物

东西南北名称单位数量价值权属

委托书分为转入和转出两种,其中转入委托书相对简单,对地点、价格、面积、期限达成一致即可,而转出委托书相对复杂,对受托人的协议签订方式、授权权限、违约处理、委托费用等均作出了明确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转让是否会影响农村土地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是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不可以的,因为受让方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以转让的形式进行二次流转。如果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可以私下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吗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
    2023-07-06
    268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向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人收管理费么
    一、村委会有权向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人收管理费么没有相关权力。如果承包方是公司等工商企业,通过流转方式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此时,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一定管理费用。因此,收取管理费的对象是工商企业,对于自然人是禁止收取费用的。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1、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农户。(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是在他人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
    2023-03-27
    7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的概况、法律和操作规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是指在坚持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信托服务主体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通过相应的程序,对土地承包者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经营管理,并且定期向土地承包者支付信托收益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程序是: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第三条规定,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
    2023-07-15
    1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请是否应当备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承包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意向,通过分包、租赁、交换等方式转让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发包人备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包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意向,采取分包、租赁、交换等方式转让的,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备案;采用转让方式转让的,承包人应提前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第二十一条承包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人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人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部门留存一份。承包人将土地委托他人耕种不超过一年的,不得签订书面合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初始土地登记(1)申请登记。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证明土地权属来源的文件。(2)地籍测量。国土资源局将派人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内容,
    2023-05-08
    467人看过
  •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区别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
    2023-03-11
    5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原因,怎么处理?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特点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1、纠纷数量随土地价值的提升,呈递增态势。自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纠纷的产生微乎其微。近年来,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提升,纠纷数量相应增加。2、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其他纠纷。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民事纠纷甚至刑事纠纷。3、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镇、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申诉,甚至上访,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4、纠纷隐患大,基层干部
    2023-06-03
    4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征地补偿金归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仍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金仍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但地上附着物不属于集体所有转让后归承包商所有。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由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收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2023-05-31
    2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书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要注意的问题有:⑴注意选择适当的流转方式。⑵应当签订书面合同。⑶依法办理流转合同的登记备案。⑷保护本村村民的优先受让权。一、大部分农民是自愿建房还是土地改造划分为分农村改田改土是自愿的,土地流转,不论采取任何流转方式,都要在流转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的进入流转程序。村里有承包土地的,不愿意让对方承包,这样不违法。有关法律规定,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二、土地转包规定内容是什么?土地转包规定内
    2023-03-13
    85人看过
  •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
    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本条例。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四条对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实行物权保护。承包方对承包的土地
    2023-05-03
    32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吗
    合法的。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而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土地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村民就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一、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哪些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有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就可以行使房屋的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而《土地使用证》只能证明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的房子可以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其上的房子不能抵押、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
    2023-04-05
    4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第二章流转当事人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七条农
    2024-01-14
    41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怎样的法律地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实法律地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作为我国农村农地使用的一种经营模式,其经历了20世纪70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十五届三中全会后的“家庭承包经营”,直至2003年3月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最终规范于法律调整范畴,“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正在我国逐渐突破局限,得到逐步完善。但是,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的重视和发展不相适应的是土地征占补偿的对象和份额中始终未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应有的考虑和确定。调整征地补偿的法律规范在我国主要是《土地管理法》。1999年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较之修改前,在土地补偿标准方面作了提高。可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依然没有明确,征地补偿费也只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偿费。有的法律阐述认为,安置补偿费实质上笼统包含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因为,安置补偿费的标准中考虑的是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
    2023-05-04
    493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
    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如下: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5.入股。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
    2023-05-06
    48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权流转怎么办理
    1、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2、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3、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登记。4、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5、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的问题如何处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剥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各地不得为租赁土地的企业和大户利益,而侵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协商,是由发生争议的土
    2023-08-06
    23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合同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合同: 乡镇(街道)土托字___年第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经营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乡(镇)___村___组_____亩土地(地名_____面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 第二份补偿是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的土地承包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关于承包土地流转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8
      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如果有纠纷,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章流转当事人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
    •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具体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5
      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要以现有土地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打乱重分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个别村(组)部分群众要求调整地块的,要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对确因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地块,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确
    • 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是怎么回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