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条件是否会影响合同的自动消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7:10:43 170 人看过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条件达成时,合同自动消除。在约定解除权的合同中,只有解除的条件不能消除合同,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实际解除合同。一旦条件达成,合同一般对未来就会失去效力,同意解除权的合同既对未来有效,又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的时候,直接适用于合同终止后法律后果的有关规定。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所谓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停业对劳动合同的影响:解除还是失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条 件 是 否 包 括 停 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在规定的试用期内不合格、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
    2023-09-11
    481人看过
  • 合同解除是否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一、合同解除是否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解除后仲裁条款还有效。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是争议的解决条款,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仲裁条款一般不随合同的效力发生改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解除的效力如何规定合同解除的效力有以下规定: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3.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三、解除合同时
    2023-11-09
    146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
    一、未签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未签劳动合同一般不会影响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写法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应写明被通知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出该通知的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以及通知的时间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2024-01-08
    489人看过
  • 社保缴纳不够是否会影响劳动合同解除?
    单位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试用期内单位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都是在员工转正的情况下,才开始为
    2023-07-04
    28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书有涂改,是否会影响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合同的范围比较小,涂改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可见无效合同的范围比较小,涂改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 劳动合同涂改有效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本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
    2023-08-30
    421人看过
  • 失信人的影响能否被消除?
    被定为失信人的影响如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1、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会被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2、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3、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如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4、限制贷款买房买车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5、不能旅游度假或担任公司高管等重要职务;6、子女限制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7、不能购买高额保费的保险理财产品等;8、相关企业经营受限;9、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欠钱不还的人被列入失信人有什么影响欠钱不还的人被列入失信人会对生活、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具体如下:1、舆论压力:法院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会被曝光;2、限制商业行为:法院将会联系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保、行政审批等方面给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3、任职资格限制:失信被执行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将被
    2023-07-03
    6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是否有影响?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是否受到影响?法律咨询:我于2004年开始直至现在,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工作,单位给我缴纳了社会保险。今年初,由于公司撤资,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我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如果可以,那么领取后对我再就业后的其它社保的续缴有没有影响?专家解答:您属于外埠城镇户口人员,在本市企业工作,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北京
    2023-05-05
    424人看过
  • 担保合同解除是否会影响担保人?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那么,担保合同的解除情形有:一、法定解除,二、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
    2023-07-06
    309人看过
  • 领取失业金是否受工伤或解除劳动合同影响
    工伤职工如果是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的,可以要求补偿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主动解除合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
    2023-07-02
    39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影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失业金,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符合上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保险金到哪里领取员工在满足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之后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办理程序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进行执行。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
    2023-07-04
    425人看过
  • 条件满足,合同自动解除?
    合同中附条件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双方当事人再作出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了。因为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对解除合同的情形达成了合意,所以当条件出现时,便不需要再次进行意思表示了,合同就自动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解除。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也可以解除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
    2023-08-15
    249人看过
  •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能够自动解除吗
    一、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能够自动解除吗附条件解除的合同是自动解除。即经过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了附条件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之后,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点与法定解除合同不一样,附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一定要求通知对方当事人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合同解除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吗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由当事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即可产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为防止合同解除权的滥用,相对人可提起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确认合同解除合
    2024-01-06
    33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受九级工伤影响?
    九级工伤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员工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单位都不能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造成9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的补偿。行政拘留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行政拘留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023-07-05
    200人看过
  • 合同一方主体消失,是否影响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一方主体不存在了合同还有效的条件:1、如果合同被继承,就会有新的主体,这个时候合同就会继续生效。合同主体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劳动合同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1、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
    2023-07-1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拘留是否会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16
      如果员工因触犯法律而受到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拘留,那么用人单位通常不能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通常,只有当员工被依法认定为犯罪分子,或者在试用期间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或者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等情况下,雇主才可以依法行使劳动合同终止权。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就业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7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不会对就业有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会带来哪些损失, 合同解除的条件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合同解除的条件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扩大,维护自身利益。也有专家学者认为,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给予受害人一种解除合同的机会,确立根本违约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不在于使债权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获得解除合同的机会。是通过
    • 合同附条件终止是不是会自动解除?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6
      当合同合同有条件的终止发生时,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无需再次表示终止合同的意图。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终止合同达成了协议,因此当条件发生时,无需再次表达意图,合同将自动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民法行为可以附有条件,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有条件的除外。附有有效条件的民法行为,自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附有条件的民法行为,自条件成就之日起无效。
    • 民法解释自动解除合同的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对于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的,自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后该合同自动解除。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