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就一处房产会没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9:14:40 199 人看过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具有财产权利的,房屋是属于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合法取得的房屋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房屋所有人犯罪的,房屋是有可能被法院没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是具有财产权利的,房屋是属于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合法取得的房屋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房屋所有人犯罪的,房屋是有可能被法院没收的。

房屋的所有权人犯罪的,法院对犯罪分子财产进行没收的,如果房屋是犯罪分子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法院是不能没收的,法院只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进行查封。

对犯罪分子唯一的房屋不能没收,是为了保障犯罪分子家属的生活,以免犯罪分子家属无地方居住,影响社会的稳定,虽然不能对房屋进行没收,但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当发现犯罪分子家属有其他房产的,法院就可以对查封的房屋没收,没收后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拍卖等方式变卖房屋,所得的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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