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8:40:40 82 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因而,当土地收益分配纠纷发生诉讼时,便发生在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之间。所以,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诉讼主体就是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

一、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问题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纠纷,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出现的纠纷,只能有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故当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费问题发生争议时,市、县、乡(镇)政府应当解决,责无旁贷。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也有人认为,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是代表农民集体对其所有的集体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收益权的机构,与其成员之间地位平等。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行为,是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收益权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此类纠纷属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关于此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也前后不一。

二、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处理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一些农村部分村民的土地收益权得不到保护,与人们对村民自治的模糊认识有很大的关系,其所依仗的就是村民自治制度所赋予的一些权力,其实这是对村民自治权力的滥用。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任何形式的自治都不能同国家的依法行政相违抗,任何形式的自治章程都不能同国家的法律相抵触,任何形式的社区民主决定都不能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在明确了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受益主体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处理原则后,对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合理的予以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分配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哪些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3、征地纠
    2023-02-09
    15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制定主体是谁
    一、2019年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4、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5、房屋拆迁补偿及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的补偿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执行。凡地上附属设施由业主恢复功能的不予补偿。6、退耕还林土地的补偿费:
    2023-04-23
    275人看过
  • 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怎样分配?
    一、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怎样分配?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分配,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同时还需要兼顾被征地者的需求。二、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怎样分配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1、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法律法规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五个不准”: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不准擅自改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已经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且无法恢复
    2023-06-02
    275人看过
  • 论征地补偿分配纠纷中被告人的认定
    关于征地补偿分配纠纷被告人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属于村里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由村里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的,不得改变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从法律规定上可以看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有三个客体,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联合会)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的,即使以村经济协会、村委会的名义承包给特定村民,也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的性质。也就是说,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如果由村民小组决定分配,村民小组应该是被告,村经济联合会或者村委会不应该是被告。即使是以村经济协会或村委会的名义,也由具有独立所有制资格的村民小组决定和组织分配。相反,由村经济协会、村委会决定和组
    2023-05-07
    357人看过
  • 土地补偿金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制。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集体对集体土地行使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其成员具有平等地位。集体经济组织划拨征地补偿款的行为是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此类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法院没有依据受理因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引发的纠纷为民事案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本村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的,属于人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不是同一个组织或者跨组织。到目前为止,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2023-05-31
    254人看过
  • 土地产权纠纷诉讼主体
    起诉土地纠纷的程序如下:当事人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
    2023-03-09
    84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对象是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对象是谁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对象为:1.所有者是个人的,支付给个人;2.所有者是部分农民群体的,支付给部分农民群体;3.所有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原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集体资产,按照《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在使用时,必须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严格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项目。二、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具体为:1.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2.征地
    2022-06-08
    85人看过
  • 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何确定受益的主体?
    一、村集体征地补偿款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受益主体如何确定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都是支付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而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分配给村民,后再统一调整本村(组)农业承包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2023-04-15
    210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起纠纷分配合法合理获支持
    娄某等九名村民因不服村民小组分配征地补偿款方案而将村民小组告上法庭,近日,永川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09年5月13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对中山路办事处某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542.26亩进行征收,该村民小组领取征地补偿款共计9067822.75元。领取补偿款后,村民小组多次组织由村民选举的代表制定和讨论分配方案,2009年10月20日召开最后一次村民会议决定分配方案时,应到户数71户,实到60户,通过举手表决方式,52户同意,8户反对,表决通过最后的分配方案,除集体附着物和固定资产补偿费以1998年5月31日为分界线给予享有分配权的村民50%-100%不等的补偿款,其他各项目补偿款均平等分配。娄某等九人系村民小组成员,依照此分配方案分别得到50%—70%的固定资产及附着物补偿款。娄某等九人认为村民小组制定分配方案时程序不合法,且分配不公,不应打折分配,应
    2022-04-13
    8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方式
    一、征地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征地补偿款不是必须分配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征地补偿款可以不进行分配,但必须专款专用。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方式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两种方式: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实践中,有的是按第一种来进行分配的,有的则是按照第二种来进行分配的,不过第二种分配方式较为普遍。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很容易造成人多地少或人少地多两种情况而产生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数额较大的问题。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
    2023-06-21
    344人看过
  • 什么法律适用于征地补偿分配纠纷
    根据《解释》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也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放弃统一安置,就应当予以支付。对这两类纠纷,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不存在争议,况且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嫁女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7-02
    75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近日,笔者对我院近3年来受理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进行了初步调查,该类纠纷的主要特点大致如下:(一)当事人人数众多、矛盾尖锐。土地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诉讼中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矛盾难以化解。而诉讼之外,更多类似情况的村民持观望态度,甚至某些村民在已经或多或少领到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同样关注此类诉讼的发展趋势,有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诉讼和社会矛盾。(二)对分配方案中的分配条款存在争议。土地在被征用之前或之后,村民委会员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当事人对出嫁女户口回迁、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非转农回迁等情形是否享有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分配权提出异议。(三)诉讼请求基本一致。原告的诉讼请求往往各种形式集中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撤销村民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条款;二是要求被告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平等地分配征地补偿款
    2022-04-17
    38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类型有哪些,补偿费用分配给谁?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类型有哪些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类型有: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给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分为两种情况: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2
    2022-06-21
    432人看过
  • 谁是征地主体
    行政裁定
    1、谁是征地主体?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有权征收。国家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天,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意见和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产权证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落实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
    2023-05-02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分配是指对因征地而获得的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合理安排和分配的过程。这些补偿费用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是征地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应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需要考... 更多>

    #征地补偿分配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纠纷中,原告主体如何确定?对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进行分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依照《解释》第二十二条中“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以及“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和第二十三条中“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的规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
    • 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怎样分配?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4
      民事主体获得的征地补偿费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分配,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同时还需要兼顾被征地者的需求。
    • 征地补偿款发放主体是谁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征地补偿款发放主体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
    • 农村分配不合理的土地征地补偿款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
      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包括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争议及其收益的分配争议、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争议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分配发生的争议,从审理情况看,实践中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争议少,只有3件;主要集中在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不满引起的纠纷。有些地方土地部门在办理有关征地手续时,土地征收补偿费项目没有进行细化,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为征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