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22:11:23 398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为:第一,根据《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

第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关键在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没有达到

“无法履行”的程度,则应继续履行而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内部承包、企业分立或被兼并等情况虽然属于

“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变化。

第三,当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时,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才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它可以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会产生矛盾,发生劳动争议。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他们正确地行使权利,严格地履行义务。这样,就可以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招收录用劳动者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与劳动者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专长,做到人尽其才,合理使用劳动力。用人单位享有依法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自主权,劳动者能进能出,可以促进劳动力流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其所在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有利于巩固劳动纪律。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要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就能调动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所以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首先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实施的客观情况作为开始,知道当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变更合同为结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的必要性合同的订立有哪些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订立需要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都同意订立合同,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其次,最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的订立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
    2023-07-21
    75人看过
  • 不订立合同成立劳动关系的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即是劳动关系。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证明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反馈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督促企业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2023-03-30
    2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情况如何写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它一般包括确定合同当事人和确定合同内容两个阶段。在立法中,有的国家(如某些东欧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只着重规定如何确定合同当事人;有的国家(如不少西方国家)只着重规定如何确定合同内容;有的国家(如日本、前苏联等)则对如何确定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内容都同样重视,我国现阶段立法亦如此。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情况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2023-06-04
    4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哪时候,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哪时候,有没有法律依据律师解答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建立劳动关系时,或者是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
    2024-02-05
    430人看过
  • 公司因客观情况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法支付经济补偿案件通过仲裁一审、二审解决。戏剧性的是,仲裁支持恢复劳动关系,一审改变了支付赔偿的判决,第二审变更判决,认为终止法定,驳回劳动者申请>P>>P:仲裁理由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职位为财务总监。a公司在未与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改变了刘的财务助理职位,并将刘的工资从10000元减至2000元,这是不合适的。此外,a公司认为刘不符合会计主管的条件和工作要求,但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经评估和实际工作后刘仍不胜任会计主管的职位。因此,a公司要求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进行岗位调整。如果刘不同意,即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不应作为终止的理由。因此,本协会支持刘律师要求恢复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主张。一审判决变更的原因是A公司应提供有关工作调动合理性的证据,并且工资调整应在合理范围内。公司表示,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后,通知刘某转岗,并直接将其月薪从1万元调整至2000元,但公司在转岗过程
    2023-05-07
    443人看过
  • 哪些客观情形改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用人单位宣布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1.劳动者丧失相关资格的;2.政策改变或过期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相关知识: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
    2023-06-14
    277人看过
  •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技巧?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1、审查限制性条款: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比如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等条款。这类条款片面强化劳动者的义务、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实践中,这类限制性条款主要危害在于影响到劳动者的人身、经济、休息休假等主要权利的行使
    2023-04-22
    55人看过
  • 依据规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都分为哪些情况
    一、依据规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都分为哪些情况1、劳动合同违约金可分为下列情况:约定了服务期条款后的违约金;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后的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上述条款,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就需要按约定向单位给付违约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劳动合同如何续签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
    2023-06-11
    486人看过
  •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意义?
    签订劳动合同,弱势的一方始终是劳动者,因为书写和规范合同内容一般是由公司统一进行,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同时需了解定力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一般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合法的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它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法,即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依法成立,必须有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能力,以及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指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任何
    2023-04-22
    491人看过
  • 劳动者隐瞒自身情况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对于劳动者隐瞒自身情况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而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是无效的合同。劳动者隐瞒自身情况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2022-06-27
    447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情况有哪些
    在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有3种情况:1.按照国家物资储存计划必须储存的物资,存货方和保管方必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以保障国家物资储存计划的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下达计划的上级主管机关处理。2.大宗货物的储存,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要求,保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容量等条件,经双方协商签订仓储保管合同。3.零星货物的储存,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
    2023-05-01
    407人看过
  • 订立合同情况有哪几种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合同订立的主体有哪3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
    2023-04-07
    21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
    2024-01-15
    34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有哪些?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无法
    2023-04-29
    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8
      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 现在可以写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作为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4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如果合同签订时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废止,合同不变更的,可能与法律法规不符,甚至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合同因违法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有必要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2)用人单位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在这些情况下,一些工
    •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能否要求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1、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与你继续履行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出于客观情形的变更,则在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倍)。 2、如果不是出于客观情形变更的话,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就是违法解除,劳动者便可主张两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 客观情况中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关键在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没有达到“无法履行”的程度,则应继续履行而不能适用本条
    • 依据哪些条款订立劳动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时,应该把岗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等约定清楚。并且劳动合同文本各自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的一部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